4大休克的处理原则
最初对休克的描述主要集中在创伤性失血性休克上,但后来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同类型的休克被区分开来。虽然所有类型的休克确实会由于氧供需失衡而导致同一最终阶段的多器官衰竭,但其发病机制和病理生理学的差异使得改变其分类是可取的。新的分类没有声称具有约束力,而且治疗效果通常主要局限于生命功能的恢复,特别是与生存相一致的心血管功能。基于上述原因,新分类仅包含四个主要类别:低血容量性休克,分布性休克,心源性休克和梗阻性休克。
NO.1低血容量性休克
低血容量性休克是由于血管内容量的丧失而引起的器官灌注不足,通常是急性的。其结果是心脏前负荷下降到临界水平,大循环和微循环减少,对组织代谢和炎症反应的触发产生负面影响。低血容量性休克分为四种亚型 ,出血性休克,由急性出血引起,无严重软组织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由急性出血伴软组织损伤以及免疫系统激活剂释放引起;狭义的低血容量性休克,由于循环血容量严重减少而无急性出血 ;由于血液循环介质的急性低血容量释放,导致严重的血液循环介质减少。

NO.2分布性休克
分布性休克是由于血管内绝对容积的病理性再分配而导致的相对低血容量状态,是最常见的休克形式。原因可能是血管张力的调节丧失,血管系统内的容积发生变化,和/或血管系统的通透性紊乱,血管内容积向间质转移。这三种亚型包括: 脓毒症 、类过敏性/过敏性和神经源性休克。

NO.3心源性休克
心源性休克主要是一种心脏功能紊乱,表现为心脏泵送能力严重降低,由收缩或舒张功能障碍导致射血分数降低或心室充盈受损而引起。其定义为SAP<90 mmHg或平均动脉血压低于基线值30 mmHg,心脏指数(CI)在无药物或机械支持的情况下<1.8 L/min/m2,或在有支持的情况下<2.0 L/min/m2。根据德国-奥地利S3指南,心源性休克的临床诊断不需要测定心脏指数。除了这些血液动力学和临床标准外,还需要心脏功能不全的证据,并排除其他类型的休克)。

NO.4梗阻性休克
梗阻 性休克是由大血管或心脏本身 梗阻 引起的一种疾病。虽然症状与心源性休克相似,但 梗阻 性休克需要与后者明确区分,因为治疗方法截然不同。

来源:急诊时间
最后编辑于 2024-05-23 · 浏览 1.6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