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医护连夜转运病人,第二天竟被要求平摊车费?
病人家属强烈要求转院,医护人员连夜转诊
事后家属要求平摊救护车费用
某天下半夜,一位发热头痛的患者被家属紧急送到宁德一家医院。在检查了各项感染指标以及腰椎穿刺后,病人病情有所好转。然而,病人家属始终强烈要求转院。
“当时,救护车都派出去了。我们也将情况与病人家属做了说明,但他们依然坚持要等车。”据相关人员介绍,像这样的情况,一般是等急救中心调度车辆,或家属自己负责转运。
等待了2个小时后,急救中心调度了一辆120救护车。病人家属缴费后,驾驶员就载着病人,以及一位病人家属、一位医生、一位护士出发前往省里一家医院。
医护人员完成交接任务后随即返程,回到当地医院时已是凌晨5点。
没想到,第二天,一位病人家属来护士站办理病服等押金退还手续时,提出当晚救护车产生的车费要医护人员平摊。医护人员给予解释,病人始终不能理解,最后愤然离开。
救护车不是运输车
一辆救护车相当于一个移动的ICU
一些急诊科医生告诉记者,当医生告诉病人家属救护车费要病人承担时,一部分人会问:“救护车救人天经地义,为什么出车费要病人来付呢?”
实际上,一辆救护车相当于一个移动的ICU,除了医疗设备的配置,必须配一名驾驶员、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如今福建省内三甲医院的救护车还会配备担架员,加上油耗、车损,出车成本可想而知。
120救护车的出车费用的收费标准由物价局审定。
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出车费用,一个是医护人员的出诊费用。出车费用会根据区域和里程数变化。此外,病人的病情不一样,所采取的急救用药不一样,因此具体收费也不同。
拿宁德地区一家医院来说,救护车转运病人到福州统一收费1200元,里面已包括医护人员随车费。福州市区内(全程20公里内)单次出车一般是185元。根据病人具体病情,费用会有浮动。
如果是长途转诊,那么医护人员会告知患方途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家属签字确认,同时告知转诊所需费用,病人家属需要在出车前就在缴费窗口缴清费用,这时也会被告知费用。所以,救护车执行的转诊医疗行为一般都是在病人了解收费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闽南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主任蔺佩鸿说,其实救护车的费用算是相当“亲民”了——在救护车上,如果病人情况稳定,医护人员只是监测病人的生命体征,而没有动用仪器设备,那么这部分工作是没有额外收费的。
对于这个案例,蔺佩鸿主任认为,“救护车不是运输车,需要救护车的都是一些行动不便急需抢救的病人,车上的医生要负责监护和治疗病人,有紧急情况时立即予以抢救,护士负责监护病人和执行医嘱。他们上车是救命的,不是搭顺风车的。”
▲本报曾报道过急诊科医生的一天《急诊不急?熟悉又陌生的急诊出诊其实是这样的…》
患者有被诊疗的权利
同样需要承担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福建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主任陈旻副教授认为,由于救护车并不属于常规医疗资源,大众可能并不了解。这就需要平时加强对民众的教育,包括什么情况下需要救护车,如何正确拨打120等,以保证急救资源最大化地被利用。
蔺佩鸿主任说,针对120救护车,公众需要明白这6点:
1、公众应对急救工作予以理解。救护车不是免费使用的,患者在需要急救时有呼叫120救护车的权利,同样也有支付救护车出诊费用的义务。
2、救护车是用来抢救病号的。急救资源珍贵,不要小伤小病就叫救护车。
3、不要恶意拨打120。目前,国内一些专家已经提出,将恶意消费急救资源的人列入医疗黑名单,必要时追究其延误救治其他患者的法律责任。
4、救护车选择医院讲求“救命第一、就近原则”,不是病人及家属想去哪家医院就去哪家医院。如果患者无法接受,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自行承担后果。
5、急诊是医院节奏最紧张的地方,拿战场来形容它一点儿也不为过。急诊科医生都在和死亡抢时间。救护车上的设备条件有限,很多情况下医生会利用有限的条件先保住病人性命,一些操作只能等到了医院才能施行。没有人比医护人员更希望病人活下来。
6、城市交通拥挤,希望大家在遇到救护车运送急诊病人时主动避让,更不要和救护车抢道或者故意堵道。
权责分明,是对医患关系的一种保护
在工作中,医生需注意两点
这个案例还有几个值得思考的地方。
陈旻主任长期从事医患关系和医疗纠纷相关研究,明白医患关系的很多矛盾并不是因为一个点而突然激发的,而是前期累积了一些误解,最后导致医患沟通不畅,怨怼丛生。所以,在工作中,医生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告知大概的等待时长,给病人选择权
陈旻主任认为,患者的“不满意”在等救护车时很可能已经产生了。“所有的患者都认为自己的病是最急、最重的,尤其在医院等待时,家属容易陷入焦灼,如果医护人员没有给予适当解释,普通民众面对大机构时就会有一种无力感。”
医护人员可以给患方一个等待时长,比如“目前车辆调度困难,可能需要等待**时间,并解释原因。对于一些非危重的患者经过医生评估,可自行前往的,如果无法等待,可以先办理出院并自行解决车辆问题”等,让患方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2、尽到告知义务
救护车的出车费用是否有清单明细,谁来落实告知义务,是否有制度将这一流程规范化,这是管理者应思考的问题。身处一线的医护人员,也承担了许多因为制度不完善引起的矛盾。如果在流程方面规范化、制度化,比如相关人员尽到告知义务后,把费用清单等形成知情同意书,出车前由患者一方签署,权责分明,也能避免陷入口舌之争。这无疑对医患双方都是一种保障。
链接:120救护车费用答疑
1、120救护车费用能由医保支付吗?
院前急救中的部分检查、用药可用医保支付。具体可参考《关于重新公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5号)。其余部分不能用医保支付。与门诊报销材料一样,需医疗费用有效收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本人社会保障卡和银行账户信息,手写一个未刷卡的情况说明,或者到医保中心窗口咨询工作人员。
2、网传帮别人叫救护车,费用由拨打120电话的人承担,这是事实吗?
不是事实。费用由患方支付。
3、如果对费用有疑义,病人该如何处理?
如有疑义,可向医院财务处咨询。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1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