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讨论】诊断依据怎么写?

今天在科内的争论中我以失败而告终。
背景:近2周来,我们医院下达了“人人都是管理者”的指示,其中一项要求就是要求每天的值班医师至少查运行当中的5份病历,必须找到问题并作记录,第二天晨会上汇报。
我发现我们的大多数医师在写诊断依据时,把首次病程中查体的内容都给复制到诊断依据中,辅助检查结果也照前复制到诊断依据中,致使诊断依据中有大量的阴性查体体征及阴性辅助检查内容。我把此按“病历书写问题”给予记录并在早会上提出。
我认为如此写不恰当:诊断依据就是能直接提示诊断的有意义的流行病学资料、易感因素(如年龄、季节、诱因)、能提示诊断的阳性症状及阳性体征和能提示诊断的阳性的辅助检查结果。不应该包涵那些“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的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这些应该是后面鉴别诊断的内容。
比如,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咽炎这一诊断,我认为发病的年龄,发热、咽痛的主要症状、查体咽充血及扁桃体肿大的阳性体征,再加上血常规的化验结果就可以了;
但大家一致认为:诊断依据中应该出现脑、心、肺、肝脾、腹部的查体阴性体征,说能起到“反证”及“鉴别”的作用。
到底谁对谁错?我与他们争的面红耳赤也没有说服他们,最后主任以“查遍最新诊断学,没有提到诊断依据不应该出现阴性症状与体征”为由,认为少数应该服从多数。我以失败而告终。
所以,把该此讨论贴出来征询大家的意见:诊断依据究竟应该怎么写?有什么证据?还是约定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