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痛,患者要求三天治好,实在是做不到呀
中年男性,冶炼厂上班时高温铜沙进入劳保鞋内,烫伤右脚内踝处约1小时来诊。
局部有水泡,无痛感,清除泡皮基底苍白凹陷,手术刀刮也无痛觉,质地硬。
因无疼痛,暂时也无肿胀,患者认为烧伤轻微,要求三天给治好,回去上班。
无奈告知患者我做不到,患者换药包扎后,后面再未来复诊换药,也许另寻到能三天治好的高人。



遇到临床不合理要求的患者该怎么沟通?
总会遇到一些对自己创伤无所谓,不听医嘱,按自己的想法随心所欲的患者常常让人即头痛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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