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在胃镜检查中报告“正常”吗?

各位内镜医生,想和大家探讨一下,是否应该在胃镜检查中出具“正常胃”的报告。
众所周知,国内的胃镜检查似乎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管观察到的情况如何,都轻易不出具“正常胃”的胃镜报告,至少也要给戴个“浅表性胃炎”的帽子。
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也许是因为患者有症状才做胃镜,担心不给个诊断难以解释?但是这也说不通,因为对于有肠道症状的患者做肠镜,常常会出具“大肠未见异常”的报告,患者如果疑问,可以理直气壮地以“IBS”解释,可是胃的症状也可能是FD造成的呀!
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临床上忽视了功能性消化不良(FD)的诊断。因为有了“胃炎”的诊断,就是有了“器质性疾病”,就不能考虑功能性疾病了。而我个人认为,临床上更多胃部症状的困扰是由于FD造成的,因为很多炎症很重的胃炎患者并无任何症状!
目前,我已在胃镜检查中积极进行“正常胃”的报告。当然,这也是有严格条件的,一般是对于胃体部RAC清晰密集,胃窦部粘膜无明显充血水肿而且也可见RAC的患者。
就这个问题,希望抛砖引玉,大家能多多探讨,最好能推动改变目前胃镜检查必报异常的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