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强迫症的核心知识点
1.强迫症的核心表现
(1)强迫观念:是指头脑中反复出现的、不需要的闯入性的想法、怀疑、表象或冲动。
(2)强迫行为:是重复的行为或者心理活动,继发于强迫观念,受其驱使而实施。
2.精神分裂症伴强迫,需考虑到强迫是否由抗精神病药引起。氯氮平致强迫率可达15%,舒必利、阿立哌唑很少引起强迫,阿立哌唑常作为抗强迫的增效剂。
3.国内双相障碍共病强迫时,大多数最先出现强迫症状,然后出现抑郁。因容易转躁,不宜选用氯米帕明,可首选SSRI。一线:SSRIS 二线:氯米帕明、米氮平
4.强迫思维定义的更新
ICD-10: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
ICD-11:反复的、持续的侵入性和不必要的想法、表象或冲动/渴望
强迫行为定义的更新
ICD-10:一再出现的刻板行为
ICD-11:反复的行为(如清洁、检查)或精神活动(如反复默念词语)
删除了“刻板”一词,是重复而不是刻板的。
5.强迫思维与强迫行为的关系
ICD-10未阐述,ICD-11强迫行为是继发于强迫思维的,是为应对强迫思维而被迫执行的。(更好的鉴别其他疾病,如抑郁障碍的穷思竭虑等)
6.病程:
ICD-10 2周以上
ICD-11 强调强迫症状的日常耗时性(每天至少花费1小时在强迫症状上)
7.强迫症的药物治疗:
急性期治疗需要足量药物治疗10-12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至少维持治疗1-2年,可以显著降低复发风险。尽可能单一药物治疗,经一线或二线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可以考虑联合增效药物或非药物治疗。疗效呈剂量相关性,往往需要较高的治疗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