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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强迫症的核心知识点

精神科医师 · 发布于 2020-11-26 · 来自 Android · IP 山东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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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发布于 4 年零 360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1.强迫症的核心表现

(1)强迫观念:是指头脑中反复出现的、不需要的闯入性的想法、怀疑、表象或冲动。

(2)强迫行为:是重复的行为或者心理活动,继发于强迫观念,受其驱使而实施。

2.精神分裂症伴强迫,需考虑到强迫是否由抗精神病药引起。氯氮平致强迫率可达15%,舒必利、阿立哌唑很少引起强迫,阿立哌唑常作为抗强迫的增效剂。

3.国内双相障碍共病强迫时,大多数最先出现强迫症状,然后出现抑郁。因容易转躁,不宜选用氯米帕明,可首选SSRI。一线:SSRIS   二线:氯米帕明、米氮平

4.强迫思维定义的更新  

ICD-10: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

ICD-11:反复的、持续的侵入性和不必要的想法、表象或冲动/渴望

强迫行为定义的更新

ICD-10:一再出现的刻板行为

ICD-11:反复的行为(如清洁、检查)或精神活动(如反复默念词语)

删除了“刻板”一词,是重复而不是刻板的。

5.强迫思维与强迫行为的关系

ICD-10未阐述,ICD-11强迫行为是继发于强迫思维的,是为应对强迫思维而被迫执行的。(更好的鉴别其他疾病,如抑郁障碍的穷思竭虑等)

6.病程:

ICD-10   2周以上    

ICD-11   强调强迫症状的日常耗时性(每天至少花费1小时在强迫症状上)

7.强迫症的药物治疗:

急性期治疗需要足量药物治疗10-12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至少维持治疗1-2年,可以显著降低复发风险。尽可能单一药物治疗,经一线或二线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可以考虑联合增效药物或非药物治疗。疗效呈剂量相关性,往往需要较高的治疗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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