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原料药登记,由境外生产商将DMF资料直接邮寄至药审中心,是否可行?
请教各位有原料药登记的前辈和同仁,
该原料药为境外生产,我们为其在境内的代理。该原料药是原有注册证直接转至登记平台的,状态为A,但还未提交登记资料。
该原料药在国内仅销售给我们公司的制剂生产使用,无其他销售行为。(但境外生产商和我们公司非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现在考虑维护登记表、提交补充申请等仍然由我们公司作为境内代理进行,但DMF,尤其是DMF保密部分,由境外生产商直接邮寄给CDE。
法规要求DMF必须为中文,如果境外生产商自行解决翻译中文的问题,由其将DMF资料,尤其是DMF保密部分,直接寄给CDE是否可以被接受?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