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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骨增高,河南省人民医院手足显微外科主任医师赵某某被吊销执照,你会为患者做这类手

危重急救版达人 · 发布于 5 天前 · IP 四川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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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部门去年查实,河南省人民医院手足显微外科主任医师赵某某分别为三名患者违法行“断骨增高术”,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15万余元。

对此,今年年初,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处违规罚款61.35万元;责令该医院暂停手足显微外科一年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郑州市卫健委于去年年底,决定给予赵某某警告处分的同时,罚款4.9万元,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河南省人民医院官网显示,涉事医师擅长治疗手外伤,周围神经,拇手指再造等,尤其在创面修复,四肢畸形矫正,肢体重建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有多项学术任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患者戴某因从小个子矮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在网上加入了某“腿友群”。后经打听,得知赵某某在开展此类手术,并于2023年年初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办理入院并做了手术,并且“走了医保”。

术后四五个月,戴某腿部开始感染发炎。手术后一年半,戴某左腿比右腿长,为了尽量平衡双腿,他在右脚鞋里垫了个增高垫,如果长时间走路,他的腿会感到吃力,脚踝处一走路就疼。

“澎湃新闻”获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某某承认分别为包括戴某在内的三人,以非医学目的开展了国家禁止类医疗技术“肢体延长术”临床应用。同时,赵某某在《入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记录》虚构信息,虚构术式为“双膝关节截骨内翻矫正”。

“肢体延长术”,俗称“断骨增高”,是一种通过锯断小腿骨,拉开断骨间空隙,再靠骨骼自愈实现长高功效的手术,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或后遗症,包括针孔感染,血管、肌肉、神经的损伤,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残疾。

早在2006年,原国家卫生部就发布通知严禁其用于美容项目。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也下发通知,将“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延长术”列为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但据多家媒体报道,在此前多个“断骨增高”违规案例中,屡次出现涉事医生、机构虚构“膝内翻”适应证,为患者开展“肢体延长术”。“膝内翻”即俗称的“O形腿”,严重者可开展截骨矫形保膝等手术治疗。

“央视网”此前报道,2023年,患者林某经“腿友”推荐,决定做断骨增高手术,并联系上了所在省会城市三甲医院的一位医生,入院诊断记录为“后天性膝内翻”。2024年,林某因术后并发症与主刀医生闹翻,此后向当地卫生部门举报医院开展违禁手术。

医院方面则称,涉事医生是在患者反复央求之后才做手术的。但根据医院调查,该医生此前并非没有做这项手术的经历。

有律师曾在接受“央视网”采访时提到,“如果国内的机构违规开展‘断骨增高’手术,患者可以依据医疗机构相关管理条例,追究相关机构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构成违法犯罪的,患者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事件中,戴某对“澎湃新闻”表示,因手术导致的后遗症,他希望法院判医院赔偿他护理费、修复费、误工费等。他已经再次起诉河南省人民医院,目前正等待法院受理。

专家提醒,“肢体延长术”术后并发症能有效控制的前提,是针对有适应证的患者,他们不是增高,而是为了治病,患者依从性更好,同时各方面医疗条件完善。

而对于处于违禁状态的医美性质的断骨增高而言,暗中开展的手术几乎无法保证全程管理,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秘密进行的情况下,出现并发症风险大幅增加,也很难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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