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重病危认定标准,医嘱下达依据
病重病危的认定标准
病重病危的认定标准通常基于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性和潜在的生命危险。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评估标准:
1.病危认定标准:
●心率小于50次/分或大于130次1分。呼吸率小于10次/分或大于30次1分。脉搏血氧饱和度小于90%。
●血压:收缩压低于85mmHg或高于240mmHg,舒张压低于50mmHg或高于120mmHg.
2.病重认定标准:
·存在上述危重伤病种类,但生命体征未达到需急救的程度。
●病情重,在诊疗期间有进展为病危的风险,但尚未需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3.常见危重症伤病种类:
●休克、循环系统问题(如心脏骤停、急性冠脉综合征等)、呼吸系统问题(如重症支气管哮喘、呼吸衰竭等)、泌尿系统问题(如急性肾功能衰竭)、消化系统问题(如上消化道出血、急性重症胰腺炎等)、内分泌代谢问题(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神经系统问题(如急性脑血管病、癫痫大发作等)、血液系统问题(如出凝血功能障碍、DIC等)等。
这些标准有助于医疗专业人员快速判断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从而进行适当的医疗干预。在处理病重病危患者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生命体征来决定是否需要立即抢救。
3篇参考资料
最后编辑于 01-09 · 浏览 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