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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送培3年结束,劳动者违约解除人事关系仅赔医院5万元。

发布于 2022-05-16 · 浏览 4236 · IP 四川四川
这个帖子发布于 3 年零 12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综合考虑,依法维权。)

当事人2014年7月份与某医院建立人事关系,后去上级医院规培三年,规培快结束期间与医院辞职,但一直未成功。后于2021年7月份主动申请仲裁,仲裁未裁决解除人事关系。

拿到裁决后起诉后(一审),当事人通过丁香园平台联系到我,请我帮助(非常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因是异地,又有疫情以及考虑委托成本,最终确定我拟定所有文书,当事人根据我的指导出庭。一审中,医院方提出反诉(反诉不合理,但考虑诉讼时间成本,没有死磕)。审查后一审法院判决:1、解除双方人事关系;2、向医院返还259124.41元;3、向医院承担违约金169478.80元;4、驳回双方其他的诉请。

一审仅达到了解除人事关系的目的,却判决需要向医院支付428603.21元。判决这数额虽不合法,但载入了一审判决书中,对当事人和我都感到即意外又难受(我接触的类似案件中,第一个判决如此巨额的。当地法院为啥判决那么多大家自行思考)。

不服一审,上诉(感谢当事人对我的信任,我继续为其服务。当然当事人内心也非常坚强,不畏惧),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1、解除双方人事关系;撤销(向医院返还259124.41元;向医院承担违约金169478.80元)相关的内容;2、向医院支付50000元违约金;3、驳回其他诉请。


历时一年多点,取得很不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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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 2022-05-18 · 浏览 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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