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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合一文件和学位法孰高孰低?

发布于 2018-07-05 · 浏览 2112 · 来自 Android · IP 湖北湖北
这个帖子发布于 6 年零 312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近来,也看到有帖子说研究生因为规陪,拿不到学位的情况。

有人认为,考不出规陪是个人问题。

也有人认为,规陪证是学位证的前提不合理。

那么剖除主观思维,

能让学位证挂钩规陪证的这个文件,是否是高了《学位法》一头?

关于四证合一的文件《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是由六部门以研教〔2014〕发布的。

而《中国学位法》的前身《学位条例》,当是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可见,无论是在法律效力,还是通过方式,法还是要比意见高级。

那么问题来了,教育部门执行《意见》是否违《法》?

就通常而言,《学位》是经过全国人大通过,教育部门即便是支持《意见》,也应该通过更高层次的会议同过对《学位》的修改或补充。

而且,国务院的部门应该是没有权限修改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的。

所以就这一点而言,不发学位证是值得商榷的。

不过,《意见》本身也是对医学学位的补充和完善,并不一定是冲突的。

目前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事情不充分,不完善是一个正常现象。况且矛盾本身就是发展的动力。相信以后会更好。

以上是个人的出发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不吝赐教。


最后编辑于 2018-07-06 · 浏览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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