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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国内早期研发的复方制剂,有关物质含量较高,但质量标准无有关物质检查项,现进行仿制,有关物质限度如何制订

发布于 2012-11-09 · 浏览 2203 · IP 北京北京
这个帖子发布于 12 年零 183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现手头有一个化药6类的复方口服溶液,原研是国内的一个企业,属于早期研发的品种,所以质量标准中没有有关物质检查项。影响因素试验中通过对原研、另一仿制企业的上市产品及自制品的有关物质和含量检测发现,有关物质均较高:最大单杂超3%,总杂估计超5%。常温放置的样品有关也会增加,市售有关物质单杂有几个超过1%!CP2010对此品种原料药单杂限度为1%,总杂不超2%,未纳入特定杂质。USP、JP、EP、BP中,最新的USP未收录此原料药,早期版本中仅是以紫外法规定了一个已知杂质;最新版BP杂质最全面,而且最严格,其原料药有4个特定杂质,限度分别为0.025%、0.2%、0.2%、0.2%。CP2010同品种的其它二种制剂均未制订有关物质检测项。
问题:
1、此品种的有关物质是否能参考原研和自制的检测结果制订?若是这样,多个单杂超过1%,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对这个超过1%的杂质进行鉴定(其实可以买到几个杂质对照品人,但未做)?而且总杂也会很高!
2、单杂若定为2%,总杂定为4%,是不是太高了?会不会被CDE批个“杂质限度依据不足”?
3、由于是国内早期研发的品种,个人感觉这个品种当初研究可能不深入,完全对照它做,可能风险较高!但领导的意思是参考原研,杂质问题发补后再做。
新手一个,请各位前辈多指教,谢谢




最后编辑于 2012-11-09 · 浏览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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