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病人投诉,要求赔偿,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据今天正好半年前,患者胡某,女,41岁,因左上后牙食物嵌塞来我院就诊,分到了我的椅位上。
检查后发现全口口腔卫生状况不良,左上6,7间食物嵌塞,剔除后,进一步检查,67间牙缝紧密,邻接良好。6未见明显龋损,探(-),扣(-),松(-)。7近中银汞充填物完好,未见明显继发龋,探(-),扣(-),松1度。
医嘱:注意口腔清洁卫生,定期复查。
这就是我当时纪录的病历,半年后,患者因食物嵌塞严重,牙缝变大及左上后牙疼痛再次就诊,挂了另一科某专家号,检查出6远中龋损,探(++),扣(-),去除洞底大量软龋后露髓,故封乳牙失活剂,拟行根管治疗术。治疗过程中,这位专家无意中说了一句话:‘这个洞时间挺长的呢,恐怕有一年了。 ’病人听了后立即回过头来投诉我。
理由是,“检查过程草草了事, 未能作出诊断,造成牙神经坏死,给我的身体及精神造成极大损失”。我对患者做出了书面解释,1、当时确实没有发现龋损,2、不能根据现有情况断定半年前是否确有龋损已发生。并表示,如当时确有龋损发生但因工作经验欠缺未能发现,愿向病人赔礼道歉。但必须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多位专家集体决定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出来。但治疗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一次,下一次召开要在十二月份。
数日后病人不接受解释道歉的调节,并提出赔偿,要求医院免除根管治疗及烤瓷全冠费用,赔偿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壹千元。
门诊办公室本着惯有的息事宁人的态度,在责任首先还未明确的前提下就先免除了病人根管治疗的费用,病人觉得自己很有理,故进一步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门办依然希望我能答应所有的要求,这样病人就不会天天来闹了。
可是我觉得自己并没有犯错,一切按照《口腔临床操作规范》的要求,也嘱咐病人定期复查。
查阅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内容,病人要求赔偿必须要首先提出医生侵犯了她的权力,简单的说就是有洞没给她补,但是我想这一点她应该都不能举证吧。如果她能证明当时确已发生龋损,医生第二步就要证明当初的治疗方案没有错误,与现在的伤残结果没有直接原因。我看明白的就是这两点。
那么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利要求赔偿吗?想请问大家,我该负责吗,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我真不想睬她,我gg说就让她起诉去好了,一分钱也不给!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