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再发,补充点评 【1】-357--妇科医生群提问产科应用哌替啶(度冷丁)
编辑再发,补充点评 【1】-357--妇科医生群提问产科应用哌替啶(度冷丁)
补充点评:(2024-10-08,9:40 编辑,辛老师)
编辑发布时刻,辛老师,补充点评(应对)【6】--观点,联系2 点工作感触:
1) 本人任台州市 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副主任时,接一药学主任来电求助:医院药物配伍忌表显示:10%葡萄糖注射+碳酸氢钠注射,--配伍禁忌,而儿科处方、医嘱,每天都有这样医嘱(4:1液等)。
正值举证责任倒置政策全国下下全面铺开之际,谁都想找到自己工作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依据,找不到,就要领导担责,于是,药学主任就要院长签字担责。矛盾激化。来电向我咨询:
2) 本人认为:儿科用药,这种液体疗法,有儿科专业的专用一本书,儿科学上有大量这样章节。药学主任,这样死搬硬套,有点过分。难不成不叫儿科开诊,取消儿科?
3) 10 %葡萄糖 液+少量碳酸氢注射液,不可能产生配伍禁忌。因葡萄糖 输液,大容量,占据主导作用因素,在临床药剂学,其酸碱度变化 ,少量碳酸氢钠碱性,只能起到调节PH 作用,不可能逆转作用,论坛上有大量文献,可检索。
4) 至于 , 【6】任主任(某省三院药学主任)(处方审核372);妇产科教科书上的药品用法没有法律效应的,唯有说明书和药典以及药典配套的临床用药须知才具有法律效应!再者,药师需要关注缩宫素使用乳酸林格的稳定性如何?
这个问题,结合临床,有点复杂:
其一,这些本本,一定落后临床科技发展速度,更新。
本本,永远赶 不上疾病谱变异快。
其二,人的生病发展速度、复杂程度,一定不会按本本教条去生病,细菌、病毒,它还听从教课书、药典指挥?
如果 这样想法,哪这个教条主义的书呆子,不可救药。
但是,司法案例,却有这样案例 报告。
本人仅举文献【1】来说明,救死扶伤过程,最充满“医学、药学和哲学”的过程。如果按药品说明书下半部先读先执行,不要治疗,不用药,最好不过。
但不附合民法典的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所以,本人在文献【1】列入部份资料,作佐证论述。
文献
【1】罕见!上海一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8,妇产科用药类--叙事药学--文献号
2024-10-08,30:00,建立 辛老师
【1】-357--妇科医生群提问产科应用哌替啶(度冷丁)
入44, 叙事药学-总44)-辛老师- 管理类—文献--目录(35)(351-360)357
『三好学生』:你的帖子被人收藏了3次;
2019-10-11;07:56
可能是无心插柳,也可能是用心良苦。总之你的付出不会白费,你的帖子已经被人收藏3次了。马上去看
核查:
第1次入编,357;
第2次入编,823(『一言九顶』:你的帖子被人收藏了9次,2020-07-25;01:01
重编辑点评:2024-09-29,早上,5:45,辛老师
1,看到此帖,妇产科应用度冷丁,马上联想到本人讲课件《老药师破解黄岩十大药事奇案》【1】中第37 张PPT,介绍针对说明书“孕妇禁用”一语,医患双方两败俱伤的案例:孕妇结石绞痛,孕妇折腾86小时-还是没获得治疗案例【1】-对谁都是教训。
注:视频时段:50:49:结石疼痛 ;51:16:动员亲属听课。
文献:
【1】老药师破解黄岩十大药事奇案
重新编辑:钉钉直播网址:

(发帖)编后语:
今天一早收到妇产科医生咨询:产科医生临床应用度冷丁一事,遭到“药事”抵制不让用的情况。我猜测是否是药学人员处方审核中把关疑问所致具体咨询中未详述。以下记录本人与妇科医生微信群对话全程。
这种情况,昨晚“问药师”平台请南京军区总医院呼吸科主任施毅,在网上公开授课解答学员提问,其中一节点到,医生超说明书用药,药师应该去了解一下,医生为什么超说明书用药?病人的病情处于什么状态”(大致意思)。
施毅教授的这些思维逻辑,对我来说,一点不生疏,因为平时我会诊就是循着病人的病情,临床的思维路径走,不会坐在办公室对着药品说明书去点评解答医生提问。
产科有产科的一套临床发展路径。前期本人点评过妇产科医生处方:右旋糖酐+丹参注射液,为不合理用药,医院里宣教后,妇科老主任一次开出这样处方,被药房和注射室拦截,妇科老主任气呼呼的:我找辛主任去!她拿出上海妇产科学术会议论文集,指着一文章对我说:这是妇科专家的文章。我解释,现在两药联合应用,过敏性休克的发生率提高了多少。她逐步消了气。
后本人在苏州全国妇产科学术会议大会发言,《药学人员与妇科医生谈3个妇科用药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右旋糖酐+丹参注射液。
后在丁香园妇科版发帖:妇科医生老是喜欢右旋糖酐+丹参注射液!妇科版主回应:不是妇科医生喜欢这样用,是妇科教课书上这样写的!
由此想到,学科之间,多沟通互动,一定有好处。现在药学处方审核点评,因为临床专科多,各科发展快,药学专业应对临床专科,面宽且深而专,专业不对应,隔行如隔山,不太清楚的事情应该沟通为主,这既是药学专业应对临床用药技术问题的应把握关注点,也是管理层应考虑的思维模式。
2019-10-10,辛老师
解答对话【3】,(辛老师)我的思维模式:共10 条(见原文)
3,1,这是一个医药互动的用药问题讨论;
3,2,妇科用药“缩宫素”,是用药的主题目标,溶媒只是用药载体,不是治疗目的。
3,3,乳酸纳林格液,是接近血液电解质基本组成的平衡液,基本作用,用于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脱水病例。
3,4,临床妇科医生选择葡萄糖、氯化钠、乳酸林格液,这三者中一种,出于什么目的?要问处方医生自己。
3,5,这三种溶媒对缩宫素的相容性问题,才是临时床药师解答的主题。先看说明书如何描述,再检索缩宫素的配伍研究进展。
3,6,说明书示:用法用量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
( http://www.dayi.org.cn/drug/1148180)
没有提到用葡萄糖,一般情况,临床没有特别禁忌,尽可能按説明书办,省去许多麻烦。
3,7,配伍禁忌研究进展:检索“缩宫素配伍”关键词,在360网,获得大量输液之外药物的配伍研究信息。但与葡萄糖注射液(360网)未查到。
3,8,缩宫素溶液质量标准
PH3.0-4.0
https://wenku.baidu.com/view/c68a6172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
3,9,缩宫素引产护理技术操作规范,采用:
10%GS,500ML,
http://www.doc88.com/p-3354689259878.html
3,10,缩宫素的规范使用,https://www.taodocs.com/p-75884516.html
先将乳酸林液500ML静滴调好滴8滴/分,再加入25U缩宫素,继续静滴。切忌缩宫素加入乳酸林认直接静滴。
【4】*(问药师)(处方审核372)网友-蔷薇雨:九版妇产科学,用乳酸林格液,用法描述,与本人查获“缩宫素规范使用”一致。
图:(略)(九版妇产科学)。
【5】李杨:(处方审核372)
妇产科指南上有用林格。
【6】任主任(某省三院药学主任)(处方审核372)
妇产科教科书上的药品用法没有法律效应的,唯有说明书和药典以及药典配套的临床用药须知才具有法律效应!
再者,药师需要关注缩宫素使用乳酸林格的稳定性如何?
【7】辛老师,查万方,没有查获缩宫素与输液的配伍稳定性研究。
乳酸林格氏液是比较接近两栖动物内环境的液体
解答对话(辛老师)小结:
【8】小结:
1, 临床妇产科应用缩宫素载体溶媒,只有氯化钠注射液,来自其说明书。其余葡萄糖液,乳酸林格液,均来自妇科教材,指南。
2, 目前没有查获缩宫素应用超说明书选用葡萄糖、或乳酸林格液作载体溶媒,有配伍禁忌等不良反应报告。
3, 对于专科学术界自身发展过程,超出说明书应用,未见重要相信息论证其涉及安全性,不相容性等新的发现的情况,先允许其存在,但持续观察之。不断总结。
2019-10-10,11:00,上午,辛老师回应妇科医生群提问记录
注:
再发823号《823, :妇科医生群提问产科应用哌替啶(度冷丁)
再发823号《823, :妇科医生群提问产科应用哌替啶(度冷丁)
编辑发布时刻,辛老师,补充点评(应对)【6】--观点,联系2 点工作感触:
1) 本人任台州市 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副主任时,接一药学主任来电求助:医院药物配伍忌表显示:10%葡萄糖注射+碳酸氢钠注射,--配伍禁忌,而儿科处方、医嘱,每天都有这样医嘱(4:1液等)。
正值举证责任倒置政策全国上下全面铺开之际,谁都想找到自己工作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依据,找不到,就要领导担责,于是,药学主任就要院长签字担责。矛盾激化。来电向我咨询:
2) 本人认为:儿科用药,这种液体疗法,有儿科专业的专用一本书,儿科学上有大量这样章节。药学主任,这样死搬硬套,有点过分。难不成不叫儿科开诊,取消儿科?
3) 10 %葡萄糖 液+少量碳酸氢注射液,不可能产生配伍禁忌。因葡萄糖 输液,大容量,占据主导作用因素,在临床药剂学,其酸碱度变化 ,少量碳酸氢钠碱性,只能起到调节PH 作用,不可能逆转作用,论坛上有大量文献,可检索。
4) 至于 , 【6】任主任(某省三院药学主任)(处方审核372);妇产科教科书上的药品用法没有法律效应的,唯有说明书和药典以及药典配套的临床用药须知才具有法律效应!再者,药师需要关注缩宫素使用乳酸林格的稳定性如何?
这个问题,结合临床,有点复杂:
其一,这些本本,一定落后临床科技发展速度,更新。
本本,永远赶 不上疾病谱变异快。
其二,人的生病发展速度、复杂程度,一定不会按本本教条去生病,细菌、病毒,它还听从教课书、药典指挥?
如果 这样想法,哪这个教条主义的书呆子,不可救药。
但是,司法案例,却有这样案例 报告。
本人仅举文献【1】来说明,救死扶伤过程,最充满“医学、药学和哲学”的过程。如果按药品说明书下半部先读先执行,不要治疗,不用药,最好不过。
但不附合民法典的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所以,本人在文献【1】列入部份资料,作佐证论述。
文献
【1】罕见!上海一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注:本案例,药学专业评估,也属“临床药剂学”范畴。(2024-10-09,早上,5:00记录
最后编辑于 2024-10-09 · 浏览 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