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后死亡,河北邯郸两名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按:
这个帖子,可以作为一个研究医患关系的素材。先收录。
2024-08-07,5:25,辛老师
患者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后死亡,河北邯郸两名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临药网 2024年08月06日 21:24 山东
2020 年 6 月,年近九旬的患者因发热到邯郸市某医院老年病二科住院治疗,诊断为重症肺炎、Ⅰ 型呼吸衰竭等症状,此后转入该院呼吸二科。
当年 7 月 3 日,患者出现「心动过速」等症状,呼吸二科医护人员为其使用有创呼吸机。患者家属表示:「上呼吸机当天,血氧饱和度多次检测为 96%~99%,并未出现呼吸衰竭,不明白医院为何使用『有创』呼吸机。」
患者家属表示:上呼吸机两三天后,由于难以忍受噪音,便拽掉了呼吸机。此后 10 天的 5 次痰液检查,均未发现真菌感染;当年 7 月 15 日,患者血氧饱和度多次检测正常,但医护人员再次对她「经鼻气管插管,接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
患者在该院使用呼吸机治疗一个多月,肺部陆续感染曲霉菌、鲍曼不动杆菌等多重耐药病菌,诊断为 Ⅱ 型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等,因病情加剧转至重症医学科,5 天后死亡。
2023 年 7 月,患者家属向法院起诉邯郸市某医院。审理此案的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邯郸市某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意见指出:邯郸市某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长时间气道开放、使用呼吸机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真菌感染,致重症肺炎、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该后果的主要原因。

2023 年 9 月,丛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邯郸市某医院承担原告损失 70%,判其赔偿 23 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原告上诉。
当年 12 月,邯郸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在一审认定事实的基础上,还认定医方在使用呼吸机前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未取得患者及近亲属的书面同意。该院判决邯郸市某医院承担 80% 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损失 26 万余元。
此后,患者家属继续向卫健部门举报邯郸市某医院呼吸二科主任郭某、主治医师闫某。2024 年 7 月 29 日,邯郸市卫健委对郭某、闫某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邯郸市卫健委依法查明,郭某、闫某对患者进行脱机及继续开放气道、使用呼吸机的诊疗行为负主要责任,该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长时间气道开放、使用呼吸机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真菌感染,致重症肺炎、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该后果的主要原因。」
邯郸市卫健委认为,郭某、闫某均违反医师法的规定——未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该委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二人的医师执业证书。
8 月 3 日,患者家属表示:已收到邯郸市卫健委的处罚文书。
患者家属认为,涉事医生的行为还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便向当地 公安机关报案。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丛台西派出所的受案回执 显 示:其报称的医疗事故案,该单位已经受理。
(来源:澎湃新闻、丁香园)
--
【1】2024-08-07,;8:30 ,散步回来,打开电脑了,看此帖,却发现丁香园,早成热帖第一条:
河北两医生过度用呼吸机致患者死亡,涉事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并面临医疗事故罪的诉讼;《河北两医生过度用呼吸机致患者死亡,涉事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并面临医疗事故罪的诉讼;
后有多个跟帖。(丁香药学频道 最后编辑于 2 天前浏览 26.0万
【2】2024-08-07,;11:15,辛老师-翻看原帖部分跟帖,感觉,这病例,极其复杂,并不像通报说的这么简单。
这事儿,只能跟着看,什么也别说。因为,你不了解当时情况。
其二,人死了;
其三,2 个医生吊销行医执照了!
其四,不管后续结果如何,负什么责任,你要当医生,学会如何去保护自己,这很重要。
因为,你保护不了自己,也没法去救死扶伤。
这些素材,为何感兴趣?是因为,看到太多的正正反反的案例,才去兴趣研究医患关系。
研究,是为了防护。
随笔记录,2024-08-07,11 :20,辛老师
最后编辑于 2024-08-07 · 浏览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