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y logo
首页丁香园病例库全部版块
搜索
登录

行政处罚应独立于鉴定意见

发布于 2024-07-03 · 浏览 644 · IP 浙江浙江

按:

老龄化群体,整体抗病能力差,如何在医疗中掌握分寸,是门艺 术。

现在提出"肿瘤慢病管理【1】,强调地多学科协作,避 免单科独进,思维狭窄,这在前期大量文献报告。本人一次家属群咨询:80 多岁高龄老人,要不要癌指标筛查,持否定意见。

这报道,要认真学习。


2024-07-02,收录,辛老师

【1】肿瘤“慢病化”走进现实

肿瘤“慢病化”走进现实

  • 1



医疗安全典型案例集

行政处罚应独立于鉴定意见

健康报,2024年6月25日(7)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 万里涛 郝颖 刘文青


img



【基本案情】


患者张某,女,82岁,因“发现右侧乳房肿块2周”于2018年1月10日前往某医院普外科进行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侧乳房肿块”。


1月12日,在完善术前检查的基础上,医院为患者行全麻状态下的乳房肿块切除术。术中,右侧乳房肿块冰冻报告显示为“浸润性癌”,医院遂行右侧乳房改良根治术。术后,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2月2日,医院为患者实施多西他赛联合环磷酰胺化疗方案。其后,患者病情出现恶化,生命体征不稳定,医院遂予对症治疗,并多次组织呼吸内科、心血管科等科室会诊、协助治疗。但是,患者病情未见明显好转,仍呈进行性加重。


2月18日,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后,患方以医疗损害为由将该医院诉诸法院。法院先后委托两级医学会组织医疗损害鉴定。两级医学会鉴定分析均认为,该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化疗前未按规定告知、化疗方案欠妥的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构成一级甲等医疗损害,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在其后的审理中采信了该鉴定意见


【行政处罚】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例行的医疗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案件,即以“违反卫生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案”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本案涉及两个过失环节,即化疗前未按规定告知化疗方案欠妥


关于化疗前未按规定告知,鉴定意见提出:医方化疗前未告知患方治疗方案与患方签署书面告知书违反诊疗规范。赵某作为患者的主治医师,未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治疗方案的必要性和相关风险未提出签署知情同意书等相关事宜,故认定赵某为责任人。


关于化疗方案欠妥,鉴定意见提出:《中国老年乳腺癌治疗专家共识(2018版)》指出,对于一般情况佳、无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可遵循一般年龄组人群给予标准方案疗程的辅助化疗;当老年患者一般情况较差伴有并发疾病时,可综合考虑身体及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化疗要求的剂量强度。但医方未考虑患者高龄、营养情况较差等情况,对于患者的化疗方案选择欠妥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综合分析认为:关于化疗方案欠妥的鉴定意见存在明显瑕疵。本案案发时间为2018年2月,而《中国老年乳腺癌治疗专家共识(2018版)》形成于2018年4月,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该《专家共识》不适用于本案。综上,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中不能完全采纳该鉴定意见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定在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对赵某适当减轻处罚。最终,合议决定给予赵某“警告”的行政处罚,督促其今后谨慎、依法执业。


【案件评析】


根据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定,对于发生医疗事故(损害)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而处理的主要证据就是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意见。本案提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意见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应独立于鉴定意见。


第一,鉴定意见不当然具有直接可采性。


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意见是专家基于同行评价作出的实体判断,是鉴定部门提供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专家意见,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之一


证据地位来看,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意见一般证据,需要经过审查,不当然具有直接可采性。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于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意见的审查分为专业评价部分审查和非专业评价部分审查,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属于专业评价部分,评价标准的选择等属于非专业评价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于专业评价部分应予以尊重,对于非专业评价部分则应进行审查


本案中,对于调查中发现的证据瑕疵,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向鉴定部门作出专门反馈,督促其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第二,鉴定意见与行政责任并非必然联系


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意见与发生医疗事故(损害)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并非必然联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于医疗事故(损害)鉴定中存在的明显瑕疵应作出与其专业能力相当甄别,并在明确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后,根据相应的裁量基准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


第三,注重发挥行政处罚的教育作用


医疗事故(损害)行政处罚是对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定义务医方的负面评价,旨在通过个案的特殊教育作用,防微杜渐督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


本案虽然减轻处罚,但对当事医务人员仍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就是希望通过个案的警示作用推动行业的依法执业。

乳腺癌 (246)

最后编辑于 2024-07-03 · 浏览 644

1 收藏3

全部讨论0

默认最新
avatar
1
分享帖子
share-weibo分享到微博
share-weibo分享到微信
认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