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急性期如何抗凝治疗
评价血栓栓塞的风险并给予抗凝治疗是急性房颤患者治疗的一项首要和重要措施。
⑴对所有急性房颤患者都应评价血栓栓塞的风险。
⑵急性房颤需要抗凝治疗的患者包括:准备进行复律及可能自行 转律(如新发房颤或阵发房颤)的患者;使用有转复作用的药物(如胺碘酮,普罗帕酮等);瓣膜病房颤;具有血栓栓塞危险因素的非瓣膜病患者;有其他抗凝指征的房颤患者(如合并体循环栓塞,肺栓塞等)。
⑶对于急性期试图转律或有转律可能的患者,无论房颤持续时间长短,无论采取电复律还是药物复律,均应抗凝治疗。若患者已经口服华法林且INR在2-3之间,可以继续延续华法林治疗。若患者未使用口服抗凝药,应在急性期应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抗凝。普通肝素应用方法:70U/kg静注,之后以15U/kg/h输注,将aPTT延长至用药前的1.5~2.0倍,根据aPTT调整肝素用量。或应用固定剂量的方法:普通肝素5000U静注,继之1000U/h静点。
⑷新近发生的房颤<48小时,若有急性转复指征,在应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前提下,立即行电转复或抗心律失常药物转复。转复后,有栓塞危险因素者,需要长期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抗凝。无危险因素者,不需要长期抗凝。
⑸对于房颤发作时间>48h或持续时间不明的患者,若无急性转复指征,在复律前应该使用华法林(将INR控制在2.0-3.0)抗凝治疗,至少三周。转复后继续抗凝至少四周,以后根据危险分层确定是否长期抗凝。
⑹对于房颤发作时间>48h或持续时间不明的患者,若有急性转复指征,在应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前提下进行转复,然后衔接华法林治疗至少4周(INR2-3),以后根据危险分层确定是否长期抗凝。
⑺若有食管超声检查条件且未发现心房血栓,可在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抗凝的前提下提前转复,以后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是否要长期抗凝。
⑽房颤伴有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患者,不应在急性期开始行房颤的抗凝治疗。2周后视情况并请神经科会诊后确定抗凝治疗的策略。
⑾抗凝治疗之前,应根据有关房颤指南进行出血风险的评估。在抗凝过程中,应严密监测出血的风险。一旦发生出血,应视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抗凝治疗。
⑿房颤患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抗凝治疗的方案根据有关房颤指南进行。
最后编辑于 2022-06-03 · 浏览 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