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疗护不应总停留在概念上
安宁疗护不应总停留在概念上
健康报,2021-07-07(5)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肖守渊
安宁疗护关乎生命终末期患者的生活生命质量,关乎医学的价值取向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建设健康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安宁疗护需求剧增相关支持仍显不足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于生活生命质量要求提升,对安宁疗护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现实中,安宁疗护服务的供给能力普遍偏低,且服务资源十分匮乏。
安宁疗护的发展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国外的安宁疗护项目大多由政府、慈善机构、基金会等共同资助。但如今,我国开展安宁疗护的外围资源十分有限,政策和财政支持较少,尚未将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安宁疗护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安宁疗护的社会知晓率与实际接受率普遍偏低。在部分发达国家,当根治性治疗不再有用时,临终关怀被视为一种最基本的人权。而我国因传统文化“孝道”思想影响及“优逝”理念尚未普及,人们都避谈死亡,不能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死亡。加之临终关怀的理念没有被广泛宣传,很多人不知道、不了解安宁疗护,甚至有的人对临终关怀存有很多误解。
安宁疗护服务的质量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评估等,均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设计,并且持续评价机制不足,医务团队发展受限,使得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安宁疗护的积极性不高。
安宁疗护服务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团队提供,需要医生(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护士、药剂师、营养师、物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律师、家属等的团队协作。但目前,各个团队成员涉及的相关服务收费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这些现实问题也阻碍了安宁疗护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非一般”的医疗服务亟待更多扶植
近年来,我国安宁疗护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支持政策,吸引多元资本参与。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安宁疗护政策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将安宁疗护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畴,建立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加强安宁疗护相关资源配置。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发安宁疗护有关的新险种。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慈善募捐和捐赠等方式,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安宁疗护,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能力。
第二,提升生命终末期的照护水平,提高生活生命质量。一方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专业、全面的安宁疗护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并落实到位,确保安宁疗护机构能为患者提供较好服务。另一方面,疾病终末期的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心灵、社会环境等多方面问题需要专业人员加以解决。因此,建议应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安宁疗护的综合知识和技能,培养能更好地承担提高患者临终生活生命质量责任的实践型人才。
第三,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建议面向中小学生群体开设死亡教育、告别教育、生命教育等相关课程,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宁疗护理念宣传,加强社会公众及医务人员对安宁疗护的认知,提高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第四,构建安宁疗护新模式,建立更具实效的运转机制。将安宁疗护服务下沉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构建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新模式,可分散大型医院的需求压力,填补安宁疗护的供给缺口,契合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要求。这不仅能够推动实现服务规模效益的最优化,也将是我国安宁疗护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