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环受孕,宫内早孕终止妊娠的思考
药品说明书上“带环受孕”是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的用药禁忌。我能找到的书,比如《实用妇产科学》,《中华妇产科学》里对带环受孕终止妊娠行药流术的意见,前者慎用,后者禁用。
为什么带环受孕是药流术的禁忌呢?
米非司酮在药理上于带环受孕终止妊娠没有冲突,只是因为药流序贯用法,用米索的时候子宫强烈收缩,会有造成宫内节育器嵌顿以及妊娠物排出不全的可能。但是,这种风险已经大到需要直接禁用药流这种程度了么?
如果彩超并没有提示宫内节育器嵌顿于肌层这种特殊情况,市面上的宫内节育器都是钝形的,即使使用米索,发生嵌顿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我持怀疑态度。
药流本身就存在一定不全流产风险,带环受孕与正常早孕药流没有区别吧。如果环没有随妊娠物排出,再行取环及清宫是否也是可行的。
如果环有尾丝,在药流前直接取环;如果环没有尾丝,药流用米索后观察环是否能随妊娠物排出,再考虑是否直接取环+清宫。
直接行嵌夹术,我还是觉得太生猛了些。
不知道老师们对带环受孕终止妊娠都是如何处理的,恳请指教。如果有老师用过药流,有没有发生特殊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