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获批后 能否立即仿制
各位朋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 ,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获批后 能否立即仿制
根据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均无监测期要求,我想请问:(1)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获批后其他申请人是否可以立即按4类仿制药进行注册申报;如果可以,可否即刻申请“获批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为参比制剂。
(2)2020年7月2日CDE发布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的通告(2020年第10号),其中附件1化学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注册分类1、2、5.1类)(试行)”(三)申请表审查要点 I. 药品注册申请表 项下 1.10同品种新药监测期:已获准新药监测期的品种,新药进入 监测期之日起, 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批准临床的, 可受理申报上市许可申请。”这里的“已获准新药监测期的品种”是指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获批的品种吗?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