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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院增城分院,一个经历九死一生的患者的状告

药师 ·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来自 iOS · IP 广东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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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院增城分院,你把患者治坏了,又为何不敢承担责任

关于管华香在南方医院增城分院诊疗过程陈述书

诊疗经过如下:

   患者管华香,2019年7月17日因月经不调、月经量多前往南方医院增城分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异常子宫出血。在行刮宫手术时,因医生操作失当,造成患者危及生命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具体诊疗经过如下:

2019年7月17日:上午8:00左,患者管华香因月经不调、月经量多,来到南方医院增城分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异常子宫出血,需要立即刮宫止血。下午17:40左,医生行门诊刮宫手术,19:00左手术结束。医生告知家属手术失败(事后患者陈述,手术过程中医生使用蛮力强制撑开宫颈刮宫,患者因疼痛难忍曾多次哀求医生停止刮宫手术,医生一直以“快好了”推托,并继续手术,完全不顾患者哀求)需立即用米索前列醇片阴道用药(米索前列醇片为口服打胎药)。医生阴道用药后,未建议留院观察,即离院。19:40左,患者突发剧烈下腹部疼痛,躺倒在家门口的马路边,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家属赶到现场时,患者被疼痛折磨的大汗淋漓,并不停的在地上翻滚,家属艰难的扶患者起身欲送往医院,但患者根本无法直立,家属感到非常恐惧,遂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20:00左,患者被120急救车送至南方医院增城分院急诊科,随后立即由急诊科转送至妇产科住院部,妇产科医生开始用药止痛。用药后患者腹痛未缓解,在病床上不断的痛苦喊叫,家属看着非常害怕、担心,于是不断的催促医生开止痛药,以缓解患者的痛苦。

2019年7月18日:患者疼痛从昨晚一直持续到现在未缓解,家属一直陪在她身边,整晚上都没合过眼,并不停的催促医生用止痛药缓解患者的疼痛。医生诊查后说有可能是肠梗阻,要求家属把患者推到一楼急诊内科室找医生会诊。经急诊内科医生、普外科医生会诊后,普外科医生诊断意见为肠穿孔,妇产科医生经检查后排除了妇产科诊疗业务,急诊科医生未做诊断,直接对家属说既然妇产科和普外科医生都不肯收入院治疗,他也处理不了,只能推给抢救室处理,并立即电话通知抢救室医生过来接诊。抢救室医生来到后,家属问抢救室医生如何处理,医生说只能先送进抢救室观察,有突发情况再做处理。几经周转后,家属不同意医院这种踢皮球式的做法,家属认为,患者是因为妇科问题来院就诊的,现在的病情都是因妇科而起,妇科必须对此负责到底,遂将患者强行推回妇科住院部病房,要求住院,医生拒绝收入院,家属直接把患者送回病房等待医生回复。23:00左,医生来病房通知家属可以办理入院手续,并去交了住院押金。

2019年7月19日:患者剧烈腹痛未缓解。家属为患者擦洗身体时发现患者有发烧症状,立即报告医生,医生过来初步检查并测量了体温,然后开了一堆抽血化验单和B超检查单。

2019年7月20日:患者剧烈腹痛未缓解,并且一直在发烧,腹部肿胀如鼓状,医生检查后说是腹胀气。22:00左,医生来到病房说要为患者插胃管,家属询问缘由,医生解释说插胃管是为了减腹压,缓解病人痛苦。插完胃管不到一小时,23:00左,医生突然来病房要求家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家属质问医生为何突然要做手术,医生解释说经过三天的进口抗生素治疗,病人症状不但未好转,而且还有加剧恶化的趋势,所以要切开肚子,检查里面的内脏是否有损伤及查找病因。家属感到非常惊恐,非常严肃的责问医生,患者只是因为小小的妇科问题,现在病情发展到如此危重,如果非要手术,必须要能找出病因,否则只能转上级医院治疗。科主任不同意转上级医院治疗,解释说病人现在病情很危险,必须立即行开腹探查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

2019年7月21日:凌晨1:01分,患者被推进手术室手术,5:22手术结束。手术医生一出手术室就不停的向家属道歉,造成患者剧烈腹痛的原因是因为医生在门诊刮宫术时,由于医生操作失误,手术探头将患者肠子刺穿了,内容物流入盆腔及腹腔引起后续一系列的炎性过程。

2019年7月22至23日:患者阵发性腹痛,约5至10分钟疼痛一次,并持续高热,家属用湿毛巾敷额头降温。医生开了大量静脉点滴,从早上到晚上一直都在打点滴,手术切口每天换药一次。对于患者阵发性腹痛,医生解释手术后都会有切口疼痛现象,未做处理。

2019年7月24日:患者阵发性腹痛,约5至10分钟疼痛一次。医生行手术切口换药时,发现切口感染。高云飞主任建议患者多下床活动,家属扶患者起床时发现患者全身不自主的颤抖,而且无法久坐久站,遂向医生汇报,医生未做处理。

2019年7月28日:患者阵发性腹痛。医生说要在患者背部插管引流,家属询问缘由,医生解释说胸腔有积液,需要插管引流。行穿刺引流后,当晚患者阵发性腹痛缓解。

2019年7月29至8月4日:医生每天都建议患者多下床活动,但患者每次都无法长时间活动,站立时全身不自主颤抖加剧,站立不稳。

2019年8月5日:上午10:00左,医生说患者手术切口感染严重,需要进行二次缝合手术。

2019年8月14日:医生停止静脉用药,改为口服三餐用药。

2019年8月29日:患者开始出现胃部疼痛及呕吐症状,医生开口服胃药,疼痛未缓解。

2019年9月3日:手术切口拆线一半。

2019年9月4日:手术切口全部拆线完毕。

2019年9月5日:跟医院协商后,办理出院手续。

三、医院在此次医疗过失中,对患者造成的损害事实如下:

1、子宫穿孔、肠穿孔;2、盆腔积液、腹腔积液、胸腔积液、心包积液、多脏器感染;3、腹部开腹手术;4、术后体态不稳,不自主颤抖;5、肺炎;6、胃部疼痛;7、精神抑郁;8、此次医疗过失行为,患者承受了巨大的病痛折磨,家属工作、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

PS:患者出院2个月后出现以下症状:1、进食后肚子疼;2、手术切口隐隐作痛,表面红肿;3、出院两周,医院拒绝给患者复查,患者复查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情况属实。截止至发稿日,医院协同医调委做患者及患者家属工作,提出免医药治疗费,并赔偿1万3千元作为补偿,患者及患者家属拒绝,家属认为,患者住院52天,由一个普通的妇科月经不调问题入院治疗,医院把患者肠子刺穿,并在患者痛苦三天后才得以重视,存在重大医疗过错行为;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不但未积极处理,反而努力修改病例,篡改事实,有欺诈嫌疑;医院拒绝定性为医疗事故,反而以手术并发症及患者基础疾病为推脱,努力为自己洗罪。

陈述人:管华香

日 期: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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