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用主成分外标法计算杂质含量的问题,计算时是否需要带入相对校正因子?
我最近在拟定的一份药品质量标准中,有一句关于有关物质限度的描述不能确定,希望和大家共同讨论,描述如下:
“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杂质A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品溶液中主成分峰峰面积的1倍(2.0%)”
之所以选择该杂质用主成分外标计算,是因为杂质量少,且不能保证后续提供;但用现有的杂质A对照品做相对校正因子,结果显示该杂质相对校正因子为0.5,不知这样描述是否合理?另,计算的过程中,是否也需要带入该杂质的相对校正因子?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1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