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版主帖子(电击伤?)
感谢分享这个很有现实意义的病例。企业想改诊断规避安全生产上报,这个诉求可以理解,但作为医生绝对不能妥协。虽然事后现场复测设备不带电,但复测不等于事发当时不带电,时间差客观存在。主观感受胸闷、肢体麻木是患者就诊的出发点,主诉是病历的核心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在病程中写明所有辅助检查未见损伤证据,但是没有权利直接抹去电击相关诊断。临床上不少同行会遇到类似外界干预病历的情况,这种时候一定要守住底线。同时也要做好和家属、陪同人员的沟通,把利弊讲清楚,必要时留存沟通记录,保护好自身,避免后续产生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