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前记部分合格标准
日常处方审核中发现处方前记部分经常不完整,有的医院考虑到现在挂号均要求身份证实名挂号,只要求”住址与电话“一项即可,但处方审核相关规范中又没有类似表述?应该如何处理;还有就是住址栏是否还是应该要详细到门牌号?
最后编辑于 2024-09-24 · 浏览 277
日常处方审核中发现处方前记部分经常不完整,有的医院考虑到现在挂号均要求身份证实名挂号,只要求”住址与电话“一项即可,但处方审核相关规范中又没有类似表述?应该如何处理;还有就是住址栏是否还是应该要详细到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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