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在处方审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高警示药品
对处方中开有下列高警示药品时应重点审核其适应证、用法用量、用药途径等是否正确合理:秋水仙碱注射液、各种胰岛素注射液、硫酸镁注射剂、甲氨蝶呤片(口服,非肿瘤用途)、茶碱类药物(静脉给药)、缩宫素注射液、注射用硝普钠、10%或15%氯化钾注射液、磷酸钾注射液、异丙嗪注射剂、氯化钠注射液(高渗,浓度>0.9%)、高渗葡萄糖注射液(20%或以上)、100 ml或更大体积的灭菌注射用水(供注射、吸入或冲洗用)、阿片类和镇痛药、 静脉用抗凝药(肝素)、阿维A胶囊、异维A酸片、阿托品注射液、凝血酶冻干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
药物相互作用
临床常联合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可同时达到多种治疗目的,另外是有意识地利用药物间的协同作用以增加疗效或利用拮抗作用以减少不良反应。但不合理的多药联合也常导致药物间不良的相互作用而降低疗效、加重不良反应,甚至产生药源性疾病,危及生命。对于可能危及生命的相互作用,审方时应进行有效的干预,防止其发生。
药物极量
极量是安全用药的极限,比治疗量大,但比最小中毒量要小。极量对于大多数人并不引起毒性反应,但由于个体差异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对个别患者有引起毒性反应的可能。因此,除非在必要情况下,一般不采用极量,更不应该超过极量,超过极量用药就有发生中毒的危险。规定了极量的药物通常是对机体作用强烈、毒性较大的药物。极量通常限定单位时间内可使用的最大剂量范围,如对药物每次、每日或一个疗程可使用的剂量作出严格规定。
特殊剂型
在审核有特殊剂型药品的处方时,应特别注意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是否正确。缓控释制剂和肠溶制剂是不能掰开或碾碎服用的。有些缓释片上有刻痕,可以沿刻痕掰开,但不能咀嚼或咀嚼服用。
对于昏迷或者不能自己进食的患者通常采取鼻饲的给药方法,大部分口服药品可以通过捣碎成细粉进行鼻饲,但缓控释制剂和肠溶制剂不能研碎后采取鼻饲的给药方法。
关注特殊人群用药
特殊人群主要包括儿童、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运动员、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