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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外科烧伤补液,不太明白一点。

发布于 2015-09-03 · 浏览 5655 · IP 山东山东
这个帖子发布于 9 年零 260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就是这个晶体和胶体比例只是计算额外丢失量吗?我第一次选7400的一半最接近的3600结果错了。生理需要量的2000全部补充晶体液就可以了吗?
【试题信息】
组题题干 :
小题题干 :男性,体重50kg,躯干部、双臀及双大腿Ⅱ度烧伤,双小腿及双足Ⅲ度烧伤,第一个24小时应补充的胶体量约为
选项 :A.1500ml
B.1800ml
C.2700ml
D.3200ml
E.3600ml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烧伤补液。躯干部、双臀及双大腿Ⅱ度烧伤,双小腿及双足Ⅲ度烧伤,根据九分法,烧伤面积是73%。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面积×体重×1.5+2000,即73×50×1.5+2000=7475ml。其中电解质液(晶体液)和胶体比例为1:1,所以第一个24小时应补充的胶体量约为5475/2=2735.3ml。
【回复内容】您好
II度、III°烧伤的补液量的计算
  第一个24小时内 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成人1.5ml 儿童1.8ml 婴儿2.0ml ;晶体液:胶体液 中、重度2:1,特重 1:1 ;基础需水量:成人2000ml;儿童60——80ml/kg;婴儿100ml/kg。
  第二个24小时内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是第一个24小时的1/2,其他都一样。
  成人烧伤面积:
  头、面、颈部三者各占3%,也就是9%×1=9%(一个9%)。
  双上肢即双手、双前臂、双上臂各占5%、6%、7%,也就是18%,即9%×2=18%(二个9%)。
  躯干的前躯干、后躯干、会阴部各占13%、13%、1%,也就是9%×3=27%(三个9%)。
  双下肢包括双臀、双大腿、双小腿和双足,依次各占5%、21%、13%、7%,即双下肢总面积为5%+21%+13%+7%=46%,也就是9%×5+1%(5个9%加上1%)。
  该患者补充的总液量=(13+13+5+21+13+7)×50×1.5=5400,据题意该患者是特重,晶体液:胶体液按 1:1,即第一个24小时应补充的胶体量约为5400的一半是2700,故该题选C。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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