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新年总结-容量滴定法的要求
在新药研发中,HPLC法专属性较强,操作相对简便,容量法准确度高,在有关物质已采用HPLC法等专属性较强的方法控制时,原料药的含量测定首选容量法,但需要注意只有在药品中的杂质含量较低时才可以采用容量滴定方法,否则应引入其他的含量测定方法。
一、进行滴定的先决条件
(1)反应按一个方向进行完全;
(2)反应迅速,必要时可通过加热或加入催化剂等方法提高反应速度;
(3)共存物不得干扰主药反应,或能用适当方法消除;
(4)确定等当点的方法要简单、灵敏;
(5)标化滴定液所用基准物质易得,并符合纯度高、组成恒定且与化学式符合、性质稳定(标定时不发生副反应)等要求。
二、对滴定数据的要求
当建立一个新的含量测定用容量分析方法时,推荐在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按照随机原则,对至少7份不同重量的供试品进行滴定,滴定终点消耗的滴定液体积应为所用滴定管体积的20%~90%,然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必须满足多个评价指标的要求才能获得对滴定方法的认可。
供试品称重的天平读数、终点时消耗的滴定液体积的读数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观察值的0.5%。
W=**+b
判断标准1
|(aobs-atheor)|/atheor*100
电位滴定法,计算获得的斜率aobs与理论值atheor(给定的滴定常数)之间的相对偏差应不得超过0.3%。
指示剂法。测定值与理论值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
判断标准2
bobs/VT*100
外推法获得的截距|b|应不得超过预期滴定体积W的0.4%。
指示剂法获得的截距|b|应不得超过预期滴定体积W的0.6%。
当滴定速度过快(电位滴定法)或者使用了不恰当的指示剂(指示剂法),测定结果可能不满足上述指标。
判断标准3-精密度(统计学误差)
电位滴定法,标准偏差sdv(V)的估计值应不得超过平均体积的0.3%。
指示剂法,sdv(V)的估计值应不得超过0.5%。
判断标准4-相对准确度
一些滴定方法可能不能满足第一个以及第二个判断标准,但是与目标滴定体积相比,表现出比较小并可接受的偏差。因此,不能满足上述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判断标准,可计算目标滴定体积的相对准确度。
|(aobs-atheor)|/atheor*100+ bobs/VT*100
三、不同滴定法的含量限度及一般要求
酸碱滴定、非水滴定、碱的共轭滴定 含量限度±1.0% 重复性RSD<0.33% 相对真确度±0.67%
氧化还原法、银量法 含量限度±1.5% 重复性RSD<0.5% 相对真确度±1.0%
络合滴定法 含量限度±2.0% 重复性RSD<0.67% 相对真确度±1.33%
四、其他
重量法准确度更高,但操作更繁琐,且需要的时间也更长,故仅在无法使用容量法时考虑。
滴定法的准确度较HPLC高,但受外界干扰及人为操作因素影响较多。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