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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PICU进出院指南

发布于 2004-07-27 · 浏览 1978 · IP 福建福建
这个帖子发布于 20 年零 305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PICU入院、出院初步指南
美国危重医学会 美国儿科学会
(1999年)

引言
必须指出:危重患儿应当住进指定PICU,下列建议可作为PICU入院、出院指南。目的仅仅是提供参考,随着PICU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不断地重新审视这些指南。各个PICU应当依据各自的特点对本指南加以适当的修改,可以添加一些生理指标对出入PICU的病人进行分类以分清轻重缓急。
下列指南并不意味着已经包括了所有的危重患儿,也不是说每一个PICU都要将下述所列每一种状况的患儿收住进PICU。
但是,下列指南为各专业医师进一步完善PICU入出院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
另外,审查机构已经建议只要有可能就应当在入出PICU的标准上设定一些生理指标界限。如,用“血钾≥6.0 mEq/L”而不是简单地用“高钾血症” 来作为PICU的入院指标。
入院标准:
呼吸系统
严重的、有可能威胁生命的气道及肺疾患。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不论什么原因,气管内插管病儿或有可能需要急诊气管内插管及机械通气的患儿
2.  急性进行性上、下气道及肺部疾病,可能进展为呼吸衰竭和(或)完全性气道梗阻的严重疾病
3.  不论病因,吸入氧浓度大于0.5
4.  气管切开术后,伴或不伴机械通气
5.  危及上、下气道的急性气压伤
6.  需要频繁或持续吸入或雾化给药,在儿科普通病房已不安全。(依各单位规则而定)
心血管系统
严重的、有可能威胁生命的、或者状况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休克
2.  心肺复苏后
3.  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
4.  不稳定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伴或不伴机械通气
5.  充血性心力衰竭伴心肺状况不稳定
6.  高危的心血管及胸内操作后
7.  需要监护动脉、中心静脉及肺动脉压的
8.  需装临时起搏器的
神经系统
急性的、有可能威胁生命的、或者状况不稳定的神经学疾患。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惊厥,对治疗无反应或需持续滴注抗惊厥药
2.  急性或严重的感觉异常,这种异常是由于可能的或者无法预知的神经学改变所引起。潜在的危及气道的昏迷
3.  神经外科术后需要进行侵入性监护及密切观察的
4.  急性脊髓、脑膜或脑的炎症或感染,伴有精神萎靡、代谢及某些激素分泌异常、呼吸或血液动力学改变或有颅内压增高的可能
5.  头颅外伤伴颅内压增高
6.  神经外科手术前状况恶化
7.  进行性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伴或不伴有需心电监护或呼吸支持的感觉异常
8.  脊髓压迫或临近压迫
9.  放置脑室外引流装置
血液/肿瘤
具有威胁生命的或不稳定的血液或肿瘤性疾病,或有活动性的大出血病人,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换血
2.  血浆分离置换术或白细胞分离置换术,伴临床状况不稳定
3.  严重凝血病
4.  严重贫血引起血液动力学或呼吸障碍
5.  镰刀性贫血危象的严重并发症,如神经精神改变、急性胸腔综合征(acute chest syndrome)、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伴血液动力学改变
6.  预期化疗时有肿瘤溶解综合征的病人
7.  肿瘤或肿块压迫或即将压迫大血管、器官或气道
内分泌/代谢
具有威胁生命的或不稳定的内分泌或代谢性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严重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其治疗已超出普通病房指南
2.  其它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如
• 高钾血症,需要心脏监护及紧急干预的
• 严重低钠血症或高钠血症
• 低钙血症或高钙血症
• 低血糖症或高血糖症需要加强监护的
• 严重代谢性酸中毒需要输注碳酸氢钠、加强监护或综合干预的
• 需综合干预以维持液体平衡的
3. 先天代谢性缺陷伴急剧恶化需呼吸支持、紧急透析、血液输注、颅内高压管理、或强心
胃肠系统
具有威胁生命或状况不稳的胃肠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急性严重性胃肠出血导致血液动力学及呼吸状况不稳定的
2.  急诊内镜取异物术后
3.  急性肝衰竭导致昏迷、血液动力学及呼吸状况不稳定的
外科
术后需要严密监护及进一步干预的病人。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心血管外科
2.  胸腔外科
3.  神经外科操作
4.  耳鼻喉外科
5.  颅面外科
6.  整形外科及脊柱外科
7.  普通外科伴血液动力学及呼吸状况不稳定
8.  器官移植
9.  多发性外伤伴或不伴有心血管状况不稳定
10.  大量失血,无论术中还是术后
肾脏
具有威胁生命或状况不稳的肾脏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肾衰竭
2.  需要急性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及其它持续肾脏替代治疗的
3.  急性横纹肌溶解伴肾功能不全
多系统及其它
具有威胁生命或状况不稳定的多系统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状况:
1.  服毒及药物过量伴潜在的多器官系统功能代偿不全
2.  MODS
3.  可疑的或明确的恶性高热
4.  电击伤或其他的室内或环境损伤(如雷电伤)
5.  烧伤面积>10%
特殊需要
需要应用特殊技术、监护、综合干预措施,或者针对该病的用药剂量、速度等超出了普通病房的允许范围。
出院/转出标准
对PICU病人的评估及考虑其是否出PICU主要基于病程是否逆转及入PICU时不稳定的生理状况有没有解决。起决定作用的是普通病房没有能力采取的综合干预措施还有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下去了。
转出/出院标准如下:
1.  血液动力学参数稳定
2.  呼吸状况稳定,病人拔管后动脉血气持续正常,气道开放
3.  最低的吸氧需求符合普通病房的规则
4.  毋须静脉应用正性肌力(强心)药,血管扩张剂,及抗心律失常药;或在其它方面状况都很稳定的病人,可以在指定的病房中安全地,小剂量的应用这些药品。心律失常得到控制
5.  毋须颅内监测设备
6.  惊厥已得到控制,神经精神状况稳定
7.  已移去全部血液动力学监测导管
8.  慢性机械通气病人其危重病程已逆转或痊愈,其他方面稳定,可以转到指定病房进行慢性机械通气的常规管理。可能的话,可以出院回家
9.  已脱离危险且普通病房能接受的常规血透或腹膜透析
10.  人工气道良好,毋须额外吸引的病人
11.  经过健康工作者与患儿家属的仔细评估,得出结论:患儿留在PICU已无任何益处,或者其治疗在医学上徒劳无益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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