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护士可以开处方了,深圳做出明确规定

近日,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对护士处方权如何落地实施做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深圳市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临床专科护理发展需要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开设专科护理门诊,为专科护士提供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护理病例讨论、临床带教、护理门诊等工作平台。开设专科护理门诊或者举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科护士定期到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护理门诊工作。
专科护士开展规定的执业活动,应当要求患者提供患有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在医师既有诊断的基础上,结合护理评估,开具与本专科相关的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或者外用类药品,并客观、规范、完整书写病历。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专科护士管理,建立执业授权制度和定期点评制度等。对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处方定期开展点评工作,对不合理开单和用药情况及时予以干预。对存在三次以上不合理开单或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专科护士,医疗机构应当暂停授权其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授权期满,专科护士接受培训基地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疗机构可以恢复相应授权。
至此,深圳专科护士开处方政策算是正式落地了,对此,友友们,你们怎么看?
最后编辑于 2023-09-26 · 浏览 1.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