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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护士竟然成为医院的“包袱”?

发布于 2023-09-10 · 浏览 659 · 来自 Android · IP 江苏江苏
这个帖子发布于 1 年零 251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近日,陕西旬阳市人民医院发布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引发热议。

该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竟然冠冕堂皇的提出“到龄不续聘”。

该院2023年《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

据悉,医院以此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其中大多是护士。

在终止劳动关系时,这些人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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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专业人士可见


44岁这个年龄,正是人生、工作、家庭、事业的成熟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最重的时期,突然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经济收入,你说这日子还怎么过?

况且这些人在医院里奉献了最火热的青春年华,应该说早就把医院当成自己的家了,从情感上如何割舍?再说要重找工作养家糊口又谈何容易?

在一片口诛笔伐之中,涉事医院表示将积极整改,并更新了补偿方案。

到此,这场闹剧似乎结束了,但留给人们深思的地方太多太多。

医院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他们是要清理不在编的“老护士”,院领导把高龄护士当做了“包袱”。

无论被辞退的员工是否真的“无法胜任一线工作”,仅凭“44岁一刀切”的做法,就足以断定医院此举违反了劳动法。

为了表示“慎重”,涉事医院经过了“认真”研究,咨询了律师,经过党委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医院显然做足了功课,但目的在于钻法律空子:合同“一年一签”,逃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置“44岁”门槛,无疑是为了逃避“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为了撵走这些护士,医院可说是煞费苦心!!!

事实上,如果护士都以打针发药、巡回查房、值夜班等体力消耗较大的工作来衡量业绩,那么护理专业的价值得不到体现,潜能也得不到发挥。

而40岁以上的高年资护士正是事业成熟期,她们具备更好的临床管理能力和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能及时发现病人的隐性事件,预判病情的发展趋势。

我以为40岁以上的护士才是最值钱的护士。如果医院多一些高年资的护士,就可以少一分对临床安全问题的担心。40~50岁的护士管理病人,从减少安全隐患而言好处很多,不仅减轻年轻护士心理压力,也能让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放心、省心。

不知各位兄弟姐妹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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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 2023-09-10 · 浏览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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