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良事件的具体分级
目前比较认可的不良事件分级是中国医院协会下发的: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但是实际中如何分级事件呢,比如跌倒但是无任何异常不适就评为Ⅲ级事件,但是跌倒导致肋骨骨折是否就应评为Ⅱ级事件?可是跌倒也不是诊疗活动导致的啊,不符合Ⅱ级事件的定义,麻烦高手解答,非常谢谢。
最后编辑于 2022-11-03 · 浏览 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