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校级课题项目申报开始了!你们学校呢?
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 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中医发[2019]159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21号)的通知 ,我校拟开展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资助工作。现参照去年相关申报要求发布预通知!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 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中医发[2019]159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21号)的通知 ,我校拟开展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资助工作。现参照去年相关申报要求发布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计划设立博士项目和硕士项目,按照往年情况博士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类,硕士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
本年度立项资助的项目数量和资助标准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此外本年度有意向新增临床研究专项,申报条件及具体标准以后续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2021级、2022级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
本年度有意向新增的临床研究专项的申报对象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向研究生院申请,同意后再进行变更。
4.往年项目到期,无故不申请结项或结项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主持人的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两年内不得申报此项目。
5.最终立项项目负责人需配合研究生院申报各类科研创新及创业项目,有特殊原因不能申报的需向研究生院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四、结项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研究报告、专著或发明作品等。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英文期刊需统一标注标注:Graduate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TUTCM(课题编号)),且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其他主要成员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应为通讯作者。未标注的,不能批准结题,已资助经费应予以追回。
博士项目: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1篇高水平英文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同时形成至少1篇与课题内容一致的研究报告并通过答辩评审。
硕士项目:自然科学类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1篇高水平英文论文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哲学社科类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1篇核心期刊论文;科技发明类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申报受理证明)或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1篇核心期刊论文;以上三类项目均需同时形成至少1篇与课题内容一致的研究报告并通过答辩评审。
此外,若课题的项目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也可作为结项依据参考。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申请人认真填写《2022年度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后(附件1,A表和B表分别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立项申请书》内的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申请人是否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同时为锻炼学生申报课题的能力,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仿照国家自然基金申报的形式增加《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3,内有报告正文撰写提纲,需单面打印,一式五份),以上材料于2022年9月29日前报送至申请人所在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2.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2年10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所在单位申请人资格、指导教师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所有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参照分配名额(等于或少于分配名额)择优确定各二级单位推荐参加校级评审项目名单,并将纸质版申报书和项目推荐排序表(盖章)送至新校区西区8号楼313室,电子版压缩包(A表和B表以课题名称+A/B表命名后,分别放入两个文件夹;同时《项目申请报告》以课题名称+申请报告命名放入文件夹)发送至 tjutcm_yjskc@163.com(邮件和附件均以“学院名称-2022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申报材料”命名)。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课题申请。
3.研究生院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团队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校评项目进行匿名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并酌情设立拟立项不资助项目,所有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报请学校对相关项目批准立项。
4.学校发文确认。学校发文最终确定立项资助及立项不资助项目名单,所有立项资助项目纳入推荐本年度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