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医院管理体制介绍----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该院于199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于当年9月30日成立了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05年3月,成立了医院发展委员会和财务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的职责和产生过程
该管理体制下,董事会是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为医院权力机构,把握医院发展方向,确定医院发展战略、规划、行使重大决策,决定院长人选(报市委、市政府批)、评价考核院长工作绩效、确定院长激励方案、监督检查医院财务活动。董事会设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5至9人,首届董事会人选由市委、市政府、赠资方协商确定,以后各届人选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经市委组织部门考察确认,由市政府公布。
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的产生过程
院长 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审议通过 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由董事会聘任
副院长 院长提名 董事会审议通过 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由董事会聘任
院长助理 院长提名 董事会审批通过并聘任
我们传统公立医院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副院长是同级政府组织部门任命。这种情况下,用应院长的话说就是,不少副院长、院长都要去市政府找个领导做靠山。有些甚至通过行贿的方式来获取职务,当年重庆的雷政富的12秒大家还一定记得,雷政富利用担任北碚区委书记之便,为时任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范某的贿赂人民币10万元。
院长的职权:
1.部分组阁权:提请聘任或解聘副院长、院长助理和主办会计;2.人事聘用辞退权:拥有招收、聘用、辞退和奖惩职工的权利;3.中层干部的任命权:聘任或解聘职能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科主任;4.在工资总额内的内部分配权;5.医院运行管理权;6.部分投资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