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301医院)聘用人员招聘条件及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军队卫生事业和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到医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专业技术类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相应学历。
(三)除应届毕业生外,凡国家进行统一资格认证的专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年满18周岁。除返聘人员外,其他首次应聘初、中、高级专业
技术岗位的人员最高年龄分别不超过28、35、45周岁;应聘幼教二级以下、一级、高级教师岗位的人员,最高年龄分别不超过25、30、35周岁。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各专业岗位应聘条件:
(一)医师系列
1.应届毕业生应聘见习医师岗位,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所属重点院校
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3.具备一定的外文听、说、读、写能力;
4.应聘住院医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在三级以上医院注册、担任住院医师1
年以上;应聘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须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三级以上医院注册,并具有相应岗
位工作经历。
(二)教学(研究)系列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相应的教研能力;
3.具备较高的外文听、说、读、写能力;
4.应聘各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教学
(科研)工作1年以上。
(三)药学系列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
3.具备一定的外文听、说、读、写能力;
4.应聘各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
业工作任现职1年以上。
(四)医技系列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3.具备一定的外文听、说、读、写能力;
4.应聘各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及相关专业上
岗证书,其中: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在二级以上医院注册,从
事相关专业工作任现职1年以上;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在三级以上医院注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任现职1年以上。
聘用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参加医院政治生活,获得政治荣誉和精神、物质奖励的权利;是党团员
的,编入医院相应的党团组织,参加党团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二)享有平等参与医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权利;
(三)表现优秀、为医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个人自愿的可根据规定条件优先招聘为文职人员,特别优秀的可特招入伍;
(四)可以竞聘科室副主任、主诊及主管医师、护士长、班组长等岗位;
(五)享有平等参与科学研究的权利,在申请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申报科技成果等方面,与医院军人干部、职工条件相同、机会均等;
(六)可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享有国家《劳动法》及《合同法》等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八)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障
1.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参照地方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具体标准按照《解放军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2.医院按照当地及军队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医院统一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院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3.其他福利待遇参照相同岗位军人享受标准执行。
(九)部分优秀应届毕业生可解决北京市户口。
最后编辑于 2022-10-09 · 浏览 3.5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