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法规,与我们对医疗行为认识的改变

历史已经改变,但“不为良相,则为良医”的准则,难以改变。良相,良医,都是有具体的时代背景的。现在再说我们要为良相,太迂腐了矣。但形容这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不为过。
看好了一个“病”,看准了一个病,或者是“不治之症”的一个病,是生物医学模式。
心理医学模式,没有必要多谈了。
什么是现代的“第三代医学模式”?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社会在改变,我们的改变,就在于理解这个社会”医学模式”!
病人的疾病,不再是一个“疾病”;病人,不在是一个孤立的“病人”;我们要面对的是一个“社会”!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病人,一个有“社会背景!!!”的病人。
这个“社会背景”,正是我们要学习的新的知识。我们是医师,“不为良相,则为良医”,一个“良”字,首先要面对的就是“社会”,复杂的社会,我们希望逃避却又逃避不了的社会!
我们的医疗行为,只能是符合现在社会要求的、符合现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行为。
就那么简单!
社会医学模式,不象以往的模式,它已经没有固定的“模式”。它的深刻含义,就是随社会的改变而调整我们的行为方式!
至于对一个具体的医师是怎么具体的评价?只有一个实事求是的办法:问问医学泰斗、再问问你的口袋!
嘘,请各位不要逼我。
闲话:不问你赔了多少,只问你的口袋!可没有医德,哪天这满满的口袋会“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