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医生过失,还是患者要求过分
今年5月份本地一村委会领导,女,50岁左右,其姻亲那边被纪委双规后可能自己想多了,在办公室服用三瓶敌草快。我院120医生接诊后,在电子病历“原因”中写了“自杀”,当时家属和村医在场交接,也是120当班医生没有经验,一心只想着救命,忘了让家属或者交接人员签字。
当然人是没救回,现在想要报工伤,说她是误服,各种斡旋,结果找到我们院前急救的病历,现在要我们医院给说法。
真的不懂,到底是医生有过失,还是患者要求过分?我们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会承担多少责任?
今年5月份本地一村委会领导,女,50岁左右,其姻亲那边被纪委双规后可能自己想多了,在办公室服用三瓶敌草快。我院120医生接诊后,在电子病历“原因”中写了“自杀”,当时家属和村医在场交接,也是120当班医生没有经验,一心只想着救命,忘了让家属或者交接人员签字。
当然人是没救回,现在想要报工伤,说她是误服,各种斡旋,结果找到我们院前急救的病历,现在要我们医院给说法。
真的不懂,到底是医生有过失,还是患者要求过分?我们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会承担多少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