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晋升大变动!卫健委明确:政策向基层医护倾斜。是好是坏?
7月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北京卫健委,2025)。在坚持科学评价、破除“唯论文”论的背景下,《通知》进一步对评审条件、评价标准进行了细化。

图源:北京卫健委
重点考核实际能力与工作质量
本次高级职称评审涉及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中医药、预防医学、基层卫生、卫生科研等专业,评审标准按照均《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执行。
《通知》明确要将门诊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检查报告数量、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数量、护理工作时间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治疗效果、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范围、手术难度和质量、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处方点评质量、护理服务质量、现场处置案例数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其职业能力和水平。
今年,北京市在部分专业试点利用病案首页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数据,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和患者管理四个评价维度,评价申报人的临床工作质量,探索建立“临床评价数据、案例代表作、专家评审”三位一体的职称评审路径,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同时,传染病知识依然是一大考核重点。在高级职称答辩中,将继续对申报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考核。北京市明确要求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不少于20学时的相关内容,并提供线上培训合格证明。传染病知识将作为职称评审的“硬指标”,不能缺项。
政策倾斜基层医护
为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北京市再次对基层职称评审政策作出优化,单设“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突出服务基层的工作年限与接诊数量、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健康教育次数与健康档案管理量、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评价标准。“基层高级职称”在基层机构或基层流动中使用有效,基层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自愿选择申报“基层”或“非基层”职称。
《通知》还提出在区以下卫生事业单位探索“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模式,对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30年且中级职称取得满10年,仍在诊疗一线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加大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基层服务水平、群众认可度等方面的权重评定高级职称。但是获得的职称限定在本区内有效,且不占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并向乡镇卫生院倾斜。

按北京卫健委的意思,是对基层的医生推行了差异化政策,尤其是对长期扎根基层的医护给予了倾斜优待,但是不知道这种定向晋升岗跟常规晋升岗待遇上有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