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车祸患者拒绝治疗,死亡后医方赔偿83万!

根据司法部门公布的裁判案例,2025年4月30,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车祸患者就医后拒绝检查,死亡后医方赔偿83万,医生群体讨论激烈。
根据案由显示,赵某伟(男,1976年1月18日出生)在驾车时因意外导致腹部不适,在甲医院住院治疗,住院6天后要求出院,回家后,病情持续未有好转,且有加重,伴有腹痛呕吐。
赵某伟于一个半月后再次入住甲医院进行治疗并手术,而后一直处于持续昏迷状态,在甲医院昏迷了十几天后,甲医院告知苏醒希望较小。家属综合考虑后将赵某伟转入乙医院继续治疗,15天后,赵某伟心脏骤停后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一纸诉状将两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患者家属认为,赵某伟因车祸导致腹部疼痛,无明显外伤或者严重病情,却在甲医院治疗中持续昏迷不醒,在转至乙医院又治疗了15天,终未能保住生命,甲医院在为赵某伟诊治过程中存在过错和未尽之义务,乙医院对赵某伟的死亡也应有一定责任。
对此,甲医院认为:赵某伟去世是其不配合治疗甚至消极治疗,任由疾病发展,导致恶化,最终去世,赵某伟第一次住院不符合出院标准,坚持要求出院,我医院建议其继续住院治疗,这在出院记录中、病程记录中有所体现,但患者出院后没有到其他医院治疗。
乙医院则认为:本案件与我医院并无关联。我院对赵某伟的诊疗行为符合规范,病历虽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诊疗的规范与正确。我医院已经书面告知赵某伟家属尸检的必要性,但家属明确拒绝,应承担不利后果。
后经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甲、乙医院的诊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均无因果关系。乙医院病历书写不规范,甲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需要具体分析。
一、甲医院仅在患者入院当日给予患者腹盆部CT检查,后又给予患者两次腹部B超检查,且两次B超检查均提示患者腹腔积液存在,而后直至患者出院,甲医院的病程记录中均未记载给予患者复查腹部B超的医嘱,亦并未记载患者拒绝检查的情况,医院检查不充分、医嘱告知不充分。闭合性腹部损伤的诊断相对困难,须仔细鉴定单纯性腹壁挫伤和腹内脏器伤,正确的诊断有赖于仔细询问病史和反复定时进行检查,如生化检测、X线检查、腹部B超、腹部CT等。
二、患者对自身疾病情况认识不足,其入院时存在腹腔积液的情况,甲医院要告知患者相关辅助检查的必要性、拒绝检查的风险、出院的风险。但现有鉴定材料中,甲医院仅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建议其继续住院治疗”显然这种告知是不够充分的。
三、现有病历记载,患者第二次入住甲医院当天6:30,患者突然昏迷,肢体末梢凉,SpO2测不出,血压测不出,已处于休克状态,医方给予了补液、吸氧、去甲肾上腺素、参附抗休克治疗,至8:30离开ICU前往手术室时,患者的无创血压和末梢血氧测不出,仍处于休克状态。医方所谓的“患者进入手术室建立动脉置管后,监测血压75.45mmHG”,仍是休克血压,实为“复苏不充分”。
最终,2025年4月30,法院根据导致赵某伟发病的原因、病情发展等情况,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在案证据与当事人陈述,酌定甲医院的过错责任比例为30%,赔偿830907.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