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甲医院出现一级事故!值班医生暂停执业护士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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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厉某某在温州某三甲医院神经内一科住院治疗期间,突发呼吸系统疾病,值班医生潘某某由于资历不深,未能积极、正确应对,导致出现意外。
潘某某系该院内科专业的执业医师,在202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患者厉某某于神经内一科住院治疗期间,潘某某担任值班医师,负责9月11日下午5点到9月12日早上8点期间对厉某某的治疗与处置工作。据了解,患者厉某某在神内住院期间,夜间出现了吸入性肺炎、血氧饱和度反复下降、CT提示肺部感染加重等变化。
医疗文书显示,该院护士花某某在患者厉某某2024 年 9 月 12 日 3 时 10 分的病情护理记录单上记载“患者血氧饱和度降至 90% 以下,予翻身拍背无效,血氧饱和度下降至 77%,予吸痰,吸出大量黄粘痰,量约 10 ml,血氧饱和度上升至99%”;在患者 5 时 5 分的病情护理记录单上则记载“患者呼之不应,血压饱和度下降,呼吸微弱,予吸痰,立即通知医生,予球囊辅助通气”;
但事后查明,上述病情护理记录单的时间并不准确。在护士通知值班医生后,值班医生潘某某判断病情是否危重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告知病情并签署病危(重)告知书,也没有及时请呼吸科或ICU等相关科室会诊,更没有提出转ICU加强监护治疗、采取血气分析、加强监测或实施纤维支气管灌洗祛痰等措施。医生未能积极处理,和本次一级甲等事故有因果关系。
最终,在这起意想不到的医疗事故中,护士花某某因记录病情时间不准,被警告并罚款12000元;温州市卫健委对该医院也进行了警告,并罚款12000元;由于涉事医生潘某某对患者病情处置不当,潘某某被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

总的来说,值班时,你一定要做到4点:1、及时发现问题:监察、监管非常重要,频繁巡视巡查,及时发现问题;
2、及时处理问题:出现危急值、危急信号,一定要有谈话记录、签字、处理措施等;
3、告知义务:医生的预判相当重要,医疗纠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为了医患双方的权益,患者出现病危信号,一定要签字、签字、签字;
4、寻找上级医生:患者突发危急情况,自己处理不了一定不要逞能,发现超出自己的能力,第一时间请示上级医生。
最后编辑于 04-26 · 浏览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