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布他林治疗早产、支气管痉挛







常见品牌名称:
布雷辛
警告: 治疗早产时,特布他林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 2-3 天。使用特布他林预防或延长治疗(超过 2-3 天)早期分娩对母亲的风险大于任何可能的好处。在分娩期间使用特布他林的母亲很少发生严重(有时是致命的)副作用,例如胸痛、心跳加快/不规则和呼吸困难。如果出现任何这些副作用,请立即告诉您的医生。如果您怀孕或已怀孕,并且正在将特布他林用于治疗其他疾病(如哮喘),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了解特布他林是否仍然适合您。
使用:
特布他林用于治疗肺部问题(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支气管炎、肺气肿)引起的喘息和呼吸急促。特布他林属于一类称为支气管扩张剂的药物。它的工作原理是放松气道周围的肌肉,使它们张开,让您呼吸更轻松。
如何使用:
这种药物按照医生的指示通过皮下注射给药。在肩部/上臂区域注射。剂量取决于您的医疗状况和对治疗的反应。在 4 小时内不要使用超过 0.5 毫克的这种药物。如果您在家中给自己服用这种药物,请向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学习所有准备和使用说明。使用前,请检查本产品是否有颗粒或变色。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请勿使用该液体。了解如何安全地储存和丢弃医疗用品。如果您通过口服或吸入装置服用其他哮喘药物,请向医生咨询如何正确使用该药物和其他哮喘药物。告诉您的病情是否持续或恶化。
副作用:
注射部位可能会出现紧张、颤抖(震颤)、头晕、嗜睡、头痛或疼痛。如果这些影响持续或恶化,请立即告诉您的医生或药剂师。请记住,之所以开这种药,是因为您的医生判断对您的益处大于副作用的风险。许多使用这种药物的人没有严重的副作用。这种药物可能会升高血压。定期检查您的血压,如果结果高,请告诉您的医生。如果您有任何严重的副作用,请立即告诉您的医生,包括:快速/剧烈/心律不齐、肌肉痉挛、虚弱、癫痫发作。如果您有任何非常严重的副作用,请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包括:胸痛、呼吸急促、意识模糊。对这种药物的非常严重的过敏反应很少见。但是,如果您发现任何严重过敏反应的症状,请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包括:皮疹、瘙痒/肿胀(尤其是面部/舌头/喉咙)、严重头晕、呼吸困难。这不是可能的副作用的完整列表。如果您发现上面未列出的其他影响,请联系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预防 措施:
在使用特布他林之前,如果您对它过敏,请告诉您的医生或药剂师;或类似的支气管扩张剂(如沙丁胺醇、甲前列肾上腺素);或拟交感神经药物(如肾上腺素、伪麻黄碱);或者如果您有任何其他过敏症。本产品可能含有非活性成分,可引起过敏反应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您的药剂师了解更多详情。在使用这种药物之前,请告诉您的医生或药剂师您的病史,尤其是:心脏病(如心律不齐、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癫痫发作、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低血钾水平(低钾血症)。这种药物可能会让您头晕或昏昏欲睡。酒精或大麻(大麻)会让您更加头晕或昏昏欲睡。在您可以安全地进行之前,不要开车、使用机械或做任何需要警觉的事情。限制酒精饮料。如果您正在使用大麻(大麻),请咨询您的医生。手术前,告诉您的医生或牙医您使用的所有产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草药产品)。老年人可能对这种药物的副作用更敏感,尤其是对心脏的影响。在怀孕期间,只有在明确需要时才应使用这种药物。与您的医生讨论风险和益处。参见警告部分.特布他林进入母乳。母乳喂养前请咨询您的医生。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可能会改变药物的作用方式或增加出现严重副作用的风险。本文件不包含所有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保留您使用的所有产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草药产品)的清单,并与您的医生和药剂师分享。未经医生批准,请勿开始、停止或更改任何药物的剂量。
V 准备
溶液:根据需要在 D5W 中稀释(可用形式:1 mg/mL)
给药方法:使用输液泵
保护注射液避光
如果变色,请勿使用
作用机制
β 肾上腺素能受体刺激剂引起支气管/子宫平滑肌松弛
警告
对于接受特布他林注射长期治疗(即 >48-72 小时)或急性或长期口服特布他林治疗的孕妇,严重不良事件的风险大于潜在益处
口服特布他林不应用于预防或任何治疗早产,因为疗效尚未确定,并且存在类似于静脉给药的安全性问题
据报道,孕妇长期口服或注射特布他林后死亡和严重不良反应
长期使用后的严重事件包括心动过速、短暂性高血糖、低钾血症、心律失常、肺水肿和心肌缺血
禁忌
对拟交感神经药过敏
使用 >72 小时处理或预防早产
早产的口服给药
警告
糖尿病
高血压
甲亢
癫痫发作史
心脏病史,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或相关的心律失常
过度使用可能会发生反常的支气管收缩
报告了过度使用拟交感神经药的死亡情况
在特布他林治疗哮喘之前优化抗炎治疗
β-2 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增加血糖;糖尿病患者谨慎使用
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和低钾血症应谨慎使用
剂型和强度
片
- 2.5 毫克
- 5 毫克
注射液
- 1毫克/毫升
支气管痉挛
PO
- 从 2.5 毫克开始,每天 3/4 次 PO
- 维持:患者清醒时 5 毫克,每天 3 次,PO q6hr;将剂量减少至 2.5 mg q6hr
- 不超过 15 毫克/天
SC
- 0.25 mg q15-30min x 3 剂量 PRN 在三角肌外侧
- 不超过 0.5 mg/4 小时
早产(标签外)
以 2.5-5 mcg/min 静脉注射开始
根据耐受情况逐渐增加,间隔 20-30 分钟
典型的有效剂量范围在 17.5-30 mcg/min IV 之间;有些需要高达 70-80 微克/分钟的剂量
子宫收缩停止后继续输注 12 小时;不超过 48-72 小时
不建议使用 PO 或长时间静脉注射(参见警告)
最后编辑于 04-12 · 浏览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