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执业医师附条件可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第二执业范围!
执业医师附条件可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第二执业范围!

根据近日四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国卫办医政发〔2025〕4号”, 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附条件可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杏林职苑解读政策要点如下:
一、政策目的。
1.加强精神卫生专业医师队伍建设。
2.满足民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二、医师注册条件。
1.需为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已注册1个执业范围。
3.满足特定培训或从业条件之一。
4.所在医疗机构有精神科相关科目。
三、办理注册程序。
1.经所在机构同意后申请注册。
2.原注册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手续。
3.信息录入全国注册信息系统。
四、管理相关要求。
1.医疗机构要保障医师工作时长和工作量。
2.鼓励医师全职转岗或兼职服务。
3.明确职称晋升和处方权获取规则。
4.限制医师注册第三个执业范围。
5.各地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关注杏林职苑,了解更多卫生健康政策资讯与解读~~
最后编辑于 04-04 · 浏览 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