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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翻书自开药方

发布于 03-26 · 浏览 503 · 来自 Android · IP 北京北京

中医古籍中明确写道:

病人可以自己翻书开药方。


比如:


明朝《万病回春》凡例:“……即未谙医者,一展卷则脉、病、治、方灼然于目,执是可以对证投剂矣。”


清朝《傅青主女科》祁序:“窃愿家置一编,遇症翻检,照方煎服,必能立起沉疴,并登寿域,或亦济人利世之一端也夫。”


古人近贤也倡导:“有是证、用是方。”


病人给自己或家人开出的药方

原方原量、原汁原味


既不会中西思维混淆离经叛道

更不会是商业化了的歪门邪道


由此推广到法规

医疗机构开出的所有汤药都应该标明方名和出处

一是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二是便于在互联网上检索查看与古人的原方原量走样程度

三是利于中医药在民众中的普及推广

如此法规、好处多多


高明者自己组方、应当标为“自拟方”

以示千百年来积累的中医方子不够用、不好使了!


(2024.10.29 深圳莲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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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 03-26 · 浏览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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