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恶意拖欠55名员工90万工资,私自转移医保基金,法院判决来了!
近日,
云南镇雄县法院一纸判决揭开了
某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
陈某雄的荒唐操作:
拖欠55名员工两年工资90余万元,
甚至挪用280万医保资金仍不还钱,
最终被判刑!
员工血汗钱被“蒸发”
这家名为
“镇雄某中医胃肠病医院”
的机构成立于2018年,
是陈某雄独资经营的企业。
从2022年起,
医院陆续拖欠唐某等55名员工工资,
总额高达90余万元。
员工们多次讨薪无果,
终于在2023年3月集体向人社局投诉。
政府三令五申成空文
镇雄县人社局调查后,
于2023年5月连续下发
《责令改正决定书》
和《限期整改指令书》,
要求陈某雄立即支付欠薪。
但,这位福建莆田籍老板表面答应,
暗地却耍起“金蝉脱壳”
因医院涉及其他民事纠纷账户被冻结,
他火速将医院更名为
“镇雄某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并开设新账户。
更离谱的是,
陈某雄还将本应拨付给
原医院的280余万元医保基金,
“乾坤大挪移”到新公司账户。
手握巨款的他,
依然对员工的血汗钱一毛不拔!
法律利剑出鞘
2024年6月,
在人社局、卫健局、公安局
联合督办下,
陈某雄家属才与员工达成还款协议,
按比例结清欠薪。
按比例有两种
一是分期付款
二是打折,具体新闻里未公开
所以未知。
不过后续获得员工谅解,
个人猜测应该不是打折扣还款。
2025年1月21日,
鉴于其已获谅解且认罪认罚,
镇雄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判处陈某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条文
此案可以看出陈某雄的嚣张气焰,
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其整改,
他都充耳不闻。
根据《刑法》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核心在于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陈某雄一边转移280万医保资金,
一边哭穷拒付工资,
正是典型“恶意欠薪”。
法律人士指出,
即使企业更名或账户变更,
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也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