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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浅镇静和深镇静,呼吸危重症患者如何选择?

发布于 2024-12-18 · 浏览 2644 · 来自 Android · IP 云南云南

●对于呼吸危重症患者,建议以治疗目标为导向的镇静策略,根据疾病的类型、阶段以及器官功能状态个体化选择镇静深度,并动态评估,随时调整镇静深度(弱推荐,中级证据质量)。

●具体说明:在保证患者器官功能处于适度代偿范围的基础上,维持患者处于最合适的镇静状态,镇静深度应根据病情变化和患者器官功能储备程度而调整。

RASS评分-2~+1为浅镇静,-5~-3为深镇静。对于器官功能相对稳定、处于疾病恢复期的患者,应给予浅镇静。1个纳入8项RCT研究和18项队列研究的Meta分析结果表明,在机械通气危重患者的队列研究中,浅镇静可以缩短机械通气时间、ICU住院时间和住院总时间,并减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但在该Meta分析所包含的RCT研究中,与深镇静相比,浅镇静对谵妄、机械通气时间和住院病死率无显著影响。浅镇静的获益主要来自低质量证据的观察性研究,可能存在偏倚和混杂因素的影响。

对处于急性应激期、器官功能不稳定的患者,宜给予较深镇静以保护器官功能,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机械通气人机严重不协调;(2)严重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早期需给予短疗程神经-肌肉阻滞剂、俯卧位通气、实施肺复张、呼吸力学指标测量等;(3)机械通气的哮喘持续状态等。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31)

最后编辑于 2024-12-18 · 浏览 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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