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多肽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
(一)删除以下内容:
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中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发生率未知):
皮肤及皮下组织:瘙痒、多汗、皮疹、红斑、荨麻疹。
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反应:寒战、发热(高热)、胸部不适、疼痛、注射部位肿胀。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部不适、腹泻、肝功能异常。
心血管系统:心悸、潮红、静脉炎。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震颤。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
二、【禁忌】项下应包含以下内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下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品可能导致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用药前应当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用药过程中应当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使用本品后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建议用药后定期监测肝功能。
3.建议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本品,溶媒量不足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下应包含以下内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五、【儿童用药】项
(一)删除以下内容:
临床应用中,儿童患者使用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相比未发现显著差异。
(二)应包含以下内容: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应当慎用本品。使用本品前应当充分评估其使用的风险及获益。
六、【老年用药】项
(一)删除以下内容:
临床应用中,老年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相比未发现显著差异。
(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老年患者应当慎用本品。
最后编辑于 2024-07-17 · 浏览 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