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y logo
首页丁香园病例库全部版块
搜索
登录

规培后辞职,0赔偿!

放射科医师 · 最后编辑于 2024-05-09 · 来自 Android · IP 广西广西
1.1 万 浏览
这个帖子发布于 1 年零 61 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规培前签署劳动合同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里面写规培后要为医院服务5年,否则赔偿规培期间所有培训费用和50%违约金。提出离职后,医院人事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为规培三年医院支付的五险一金和基本工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后面仲裁之后医院败诉。没赔一分钱。离职的朋友,如果有这方面的困惑,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柳暗花明,下一站更好。

img


img


img


img
28 28 15

全部讨论(0)

默认最新
avatar
28
分享帖子
share-weibo分享到微博
share-weibo分享到微信
认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