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约束医生讲课取酬...

自春节以来,全国多地医院已经就《关于印发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工作提示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69号)做出传达和要求,合法合规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是大家今年需要重点关注的。
今年 1 月 16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兵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细则“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的要求中,其中一点就是按照《关于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的工作提示》要求,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 “六个应当”和参与学术讲课“六个严禁”。
这三个月以来,小伙伴们应该也看到了一些医院禁收讲课费的通知,这些都让这个常见的医学互动交流项目中的服务费支付和管理问题变得更加敏感。
而就在几天前,上海市卫健委也联合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也印发了《上海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其中就提到“严禁以编造学术讲课虚假理由或取酬明显超过本行业学协会推荐的讲课取酬标准等方式接受利益输送”。
总的来说,讲课取酬的合规要求原来仅在外企执行的比较严格,现在已经逐渐被卫健系统等列为督查标准了。
所以,从上海市的实施细则来看,讲课费标准也应该是很多合规不完善的企业今年需要考虑的,诸如讲课时长、听众比例、单次支付金额、年度内邀请次数,等等,类似的方面都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行业合规要求,不然这类违规行为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大麻烦哦。
最后编辑于 2024-04-15 · 浏览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