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搞末位淘汰制淘汰不属于自己的CRA和CRC了,看看在医院内这考核要求
这两天在网上流传了河北某医院(机构)公示的淘汰参与临床试验的CRA和CRC,名义是末位淘汰.......虽然可能一些在临床试验中打杂的CRC确实工作水平比较差,但是CRC和CRA毕竟是CRO和SMO的员工,不是医院的人。而现在医院自己通知要淘汰这些人还是很令人感到神奇的。
当然,被挂出来的不只是末位淘汰制。还有该医院规定如果发现,CRA来监察时漏填AE和合并用药情况的,要罚CRA钱最多1000元。这条规定更加离谱引发吐槽,因为根据临床试验的法规要求,是研究者PI记录患者的合并用药。CRA和CRC都不可以去记录。那么医院凭什么要求在医生漏写合并用药时去处罚CRA?或许只能说定这条规定的人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写的内容在法规上是什么要求。这家医院还定出了一堆对CRC和CRA的考核细则,似乎已经把其他公司的员工当作自己内部的员工(读作员工,写作牛马)。
这顿操作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对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合作方的人员都能这么干,这家医院对真正隶属于自己的人员怎么要求?对自己的医生护士也会搞末位考核制,考核到连着装不符都要罚钱的地步了?
以下贴些很扎眼的考核细则,大家对比自己医院看看是否要感谢不杀之恩,是否也达到类似程度

最后编辑于 2024-02-02 · 浏览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