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和随笔感言
读《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和随笔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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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文章第一句:“一、及时做好支付范围调整”。
我就为医保局这文件点赞。
我对医保局推进医改,是充满希望的。这是因为:
1,没有国家医保局的经济杠杆,这么多年来,医-药联盟的坚冰,难以打破。
简单举个例子,我一辈子医院药学工作,刻记铭心两件事,其中一件事,临床医药学文献充分表明,己经淘汰出局的药物,先后两次,不同药企生产,登场临床应用。先后相隔11年。
第一次,趁我外出开会,讨论没通过的药,上临床使用了。
我一回院上班.下架停用,医药代表求助:我们50岁以下,都出去搞推销。
第二次,是我退休离开办公室,只有4天了,不叫我参加药事会,啥事也没有了,就是进农药上临床,也不关我的事。可偏偏为什么要我参会呢?第二家生产的同样淘汰药,又第二次上台面讨论(第一次讨论,被我一句,这是个淘汰药,停摆)。我真的不知怒火从哪里来,大声一句,这个药要进尽管进好了,我要在全省批判你!…
4天后,告别了工作半个多世纪的医院。
4天后元旦,陪家人看病,大厅里,一个年轻人,在我肩膀一拍,我记不起这是谁。这个年轻人开口了:我就是,前不久你给我会诊,天天来病房看我的!
我想起来了:是个脊柱开刀,住骨科病房,治疗又是脑外科杨*主任主管,病人又是血管外科一个主任医师牟**高中同学,术后感染控制不了,三方讨论,送上级医院也是这样用药,要不先请辛主任看看。
就这样,变成医药联合,4个科室管这个病人,我是几个小时一次去病房,考察我的治疗方案治疗效果走向,最后治好了。病例总结,上网,并发给上海中山医院何礼贤教授审阅,给很高点评。原文需要在丁香园合理用药版检索。
2,医保局出台智能审核软件,我经历的会诊病例.一定是审核通不过的。例上述病例,抗生素狂轰滥炸,找不到致病菌,还炸不过细菌。
讲空头理论,到临床实际,不管用。应验一个老同事,在任当卫生局领导时,来院作报告:(开革)是:迈小步,不停步,走一步,看一步!
3,医保,医疗和医药,三医联动惠民生。

这副书法练习作品,是我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对医改的厚望!
2023-12-13,14:40,收录随感,辛老师
《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附下载)
国家医保局 药事网 2023-12-13 12:21 发表于北京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目录

一、及时做好支付范围调整
各地要严格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整“备注”内容的药品要更新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在智能监管子系统中进行维护,加强基金监管。
二、规范支付标准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本次调整新纳入目录的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其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对于确定了支付标准的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鼓励将同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优先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配备范围,支持临床优先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协议期内,若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存在《2023年药品目录》未载明的规格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应由企业向国家医保局提出申请,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协议条款确定支付标准后,在全国执行。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等,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政府定价的,省级医保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调整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2023年药品目录》中医保支付标准有“*”标识的,各地医保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在公开发文、新闻宣传等公开途径中公布其医保支付标准。
三、扎实推动目录药品落地
《2023年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医保发〔2023〕5号)同时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23年1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具体企业、药品及报价另行通知)。
省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要求,提升“双通道”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及时更新本省纳入“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的药品范围,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要充分考虑患者用药延续性和待遇稳定性,原则上不得以谈判药品转为常规目录管理为理由将其调出“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范围。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双通道”渠道提升罕见病用药供应保障水平的有效模式。规范“双通道”药店准入程序,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双通道”药店的覆盖率。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统一、高效运转、标准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进一步推动“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省级医保部门要继续完善谈判药品落地监测机制,按要求定期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反馈《2023年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使用和支付等方面情况。
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可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其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要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协议管理。要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2023年药品目录》内药品的有关要求纳入协议,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
四、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的管理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善程序、细化标准、科学测算,把符合临床必须、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等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药品调出支付范围。
《2023年药品目录》落地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附件: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12月7日
找到了上述病例记录(2012年浙江省药学会议专稿:见下页发布):
1例神经鞘瘤患者术后抗感染的医药护协作监护(1稿)
网上:【原创】1例神经鞘瘤患者术后抗感染的医药护协作监护
最后编辑于 2023-12-13 · 浏览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