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该病例是药物热,还是热原反应?
一位基层大夫咨询和我的回复意见,欢迎大家讨论。
病例介绍:
患者男,59岁,因泌尿系统感染收治入院,头一天静滴头孢他啶,2.0 g/次,每12小时1次。第二天继续静滴,可在滴注第二剂后30分钟(药未用完),出现发热,体温39.2℃。用物理降温方法控制体温,停用头孢他啶,1天后体温恢复至37.2℃,我怀疑是否为药物热。但有资料提示,药物热一般都是发生在用药后5~6天。而该患者才用药2天,也会发生吗?有人说是热原反应,那么热原反应和药物热如何区别呢?
辨析:
1. 该例患者突发高热的可能原因。在静滴抗菌药物过程中突发高热,有三种可能,一是热原反应;二是药物热;三是头孢他啶临床常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感染,当一些革兰阴性杆菌被杀死后,细菌的尸体、代谢物会产生很多内毒素(属于内源性的),机体在处理这些内毒素时,也会发生类似热原样反应。临床常常会出现这种现象,只是表现的有轻有重。此病例泌尿系统感染,静滴杀菌剂头孢他啶,用药两天后出现发热,从对发热处理的过程来看,不排除是第三种发热原因。
2. 药物热反应与热原反应的区别。
1) 发生时间不同。 药物热一般发生在再次使用同种药物时。也有在再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出现发热,个别病例可短至1小时或长达25 天。不管注射还是口服用药,都可以发生。而热原反应一般都发生在静脉给药的过程中或0.5~1小时内。
2) 发生原因不同。 药物热是在治疗疾病使用药物的过程中由药物本身所引起特异的发热反应,一般不会发生于首次用药,一些容易发生药物热的一些药物在说明书“不良反应”中已有注明,可以作为临床依据。发生热原反应的原因 有①药物或溶媒含有热原,或在配制过程中污染,储存期间产生热原或发霉变质。②输液器及各种用具被致热原污染。③输液前液体配制及输液时的操作不规范,引起液体污染等,且与是否再次用药无关。
3)临床表现不同。 药物热无论注射给药或是口服用药,都可以发生。药物热表现有恶寒(或寒战)发热,体温曲线无一定规律,任何热型均可出现。多数患者仅表现为发热,而无其他症状,一般情况良好。少数可伴有周身不适、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痛、淋巴结肿痛和消化系症状等,继而出现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若停药后体温在24~48小时内恢复正常,再次用药后又再次发热,则确诊药物热无疑。由于触发试验可能给患者带来痛苦和危险,必须十分慎重。热原反应只存在于静脉给药的情况,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发冷、寒战、面色苍白、四肢冰冷,继之出现高热,体温可达40℃以上,发病较急,不伴有皮疹和血管神经性水肿。极少数可伴有恶心呕吐、头痛、四肢关节痛、皮肤灰白色、血压下降、休克甚至死亡,须及时对症处理。
4)临床处理不同。药物热处理:立即中止使用药物,体温常可自行恢复。适当补液、利尿可促进致热药物排泄。可适当使用抗组织胺类药物如苯海拉明、扑尔敏、异丙嗪等,尽快制止过敏反应的发生。热原反应处理:停止输液,更换输液器和溶媒,给予地塞米松5~10mg(小儿0.25~0.3 mg•kg-1)静滴注或静注,或应用氢化可的松100~200 mg静滴,或予苯海拉明、扑尔敏肌注。伴有呼吸困难者应予吸氧,烦躁不安者可给予镇静剂,寒战者予保温,高热者予物理降温或退热剂治疗。山莨菪碱(654-2)是有效的治疗药物,静脉应用20~30 mg(小儿每次0.3 mg•kg-1)可迅速缓解热原反应,其治疗机制为改善微循环,缓解组织缺氧,同时也有利于热原的清除。
综上,判断药物热或热原反应,要综合患者发热的临床表现:发热类型、发热时间、临床症状等因素。不管是哪一种反应,都需及时对症处理。

最后编辑于 2023-07-29 · 浏览 2097